浙江在线北京3月8日电(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我自己去世后,也打算捐献遗体。”在问到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院长瞿佳提出这一建议的初衷时,他坦然答道,曾任温州医科大学校长十三年半的他,深知医学教育的艰难,尤其是解剖课的困境。近几年,由于尸源短缺,许多二线城市的医学院校被迫逐渐取消解剖课的实验环节。
这是众多医学院校师生面临的尴尬现状,也将对我国医学工作者的培养和医学事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让瞿佳深感忧虑。
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开展了遗体捐献的立法,从立法的源头上鼓励和支持遗体捐献。瞿佳认为,这将有利于规范遗体捐献程序,增强民众对捐献引起的一系列行为结果的信任度。“遗体捐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依靠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而是需要遗体捐献者及其亲属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完善的法律制度有利于获得公众的认同,并使遗体捐献具有立法上的支持。”
因此他建议,通过立法规范遗体捐献程序、遗体保存与管理制度,确定遗体捐献性质,落实捐献和接受双方权利义务等,解除人们的顾虑,保障捐献者的权益,以确保捐献的遗体能真正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