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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民法总则草案 法治德治相通相融

2017-03-11 08:43:03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翁浩浩 丁谨之 吕玥 裘一佼 董洁

  浙江在线北京3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浩浩 丁谨之 吕玥 裘一佼 董洁)一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律,怎样才能深入人心;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做到公平正义?

  3月8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正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将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终审”。

  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的意义非同一般。从此前的“一审”到“三审”,民法总则草案每次公开“亮相”,总会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在审议和讨论民法总则草案时,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住浙全国政协委员纷纷给出自己的思考。

  法治和德治如何相通相融

  把核心价值观

  外化为行为准则

  【草案摘要】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一百八十七条 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总则草案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作为统领全部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说,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道德底线。民法总则草案把公序良俗作为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这既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他认为,制定民法总则,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和传承包括中华法律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让民法总则体现鲜明的民族性。

  既有直观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等原则,也有父母子女间的抚养赡养关系、强调家庭监护责任、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约1.6万字的民法总则草案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清新之风扑面而来。

  在研读民法总则草案后,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想到了这些年“扶不扶”的社会焦虑。

  “一个人因为扶助老人去医院却成为被告,这对弘扬社会正能量非常不利。要通过立法鼓励更多的人从事公益事业,营造崇尚正义、追求崇高的良好社会氛围。”黄廉熙委员认为,民法典作为公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应该更好地发挥惩恶扬善作用,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助推新时期社会善良风俗的形成。她建议,民法典要积极维护公序良俗,比如制裁“为拿拆迁款假离婚”等违反社会良俗者;倡导契约精神,比如针对“老赖”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则,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扶不扶”“救不救”不只是道德问题,需要以法治破解道德困境。民法总则草案中,特别增加了“自愿紧急救助免责”条款。

  “这一条款对于救助行为可能对受助人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免责规定,以此鼓励和保护救助者,为见义勇为者‘护身’。”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文联副主席陈振濂认为,这样“扶”与“不扶”就没什么可争议了,在做好人好事或实施紧急救助时,救助人也不会有后顾之忧。

  权利和责任如何深入人心

  让百姓维权护权

  底气十足

  【草案摘要】

  第十八条 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第一百九十一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有这样一组数据:民法总则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整理起来有400余页A4纸,收到社会公众7万多条意见。

  为什么关注度这么高?原因就在于民法总则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们的民法典必须体现中国特色。比如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这充分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顺江认为,草案详细规定了对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这是因为考虑到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的实际,凸显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和保护。

  吴顺江代表说,赡养老人是一种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需要完善多元化养老体系。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无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这个提法很好,只是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另外也可以考虑由具有资质的公益组织进行专业监护。”吴顺江代表说。

  民法总则草案有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规定,让全国人大代表、温州晚报雪君工作室主持人郑雪君心情舒爽。“信息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就在北京参会期间,郑雪君代表已经两次接到骚扰电话,“眼下,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现象较为普遍,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现阶段,我国民法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主要以单行法形式呈现,现有单行法之间有时存在冲突和矛盾,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的出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宪法‘公民享有法定权利’意志的具体化,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计时华认为,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其核心是保障私权利,就是让公民在法律框架内自己解决好问题。因此,民法总则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发挥民法总则的引导、规范、调节和约束作用,让社会更加公正有序,人民更加安居乐业。

  法治和发展如何携手共进

  用法的光芒

  照亮深化改革之路

  【草案摘要】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第九十五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一体前行。一部民法总则,饱含国计民生,彰显时代特征。

  “认真读了民法总则草案后,我感受特别深。这既是一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也是关乎我们每个公民、涉及国计民生的法律。”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联集团董事长徐爱华说,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从而明确了“绿色原则”,这完全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徐爱华代表建议,在民法总则草案中增加体现和落实“绿色原则”的具体内容,比如明确排污权等环境物权,规定破坏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把“生态修复”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等。

  “我特别注意到,民法总则草案指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作了相关规定,这非常好。”黄廉熙委员给出了一组数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1月公布的数据,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已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截至去年底,我国已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发明专利拥有量过百万件的国家。去年,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而浙江省是16.5件,列全国第4位。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智力成果保护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其中法制建设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

  黄廉熙委员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和发挥人的创造力是关键。民法总则要体现“关心尊重知识分子”的精神,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把个人才智结晶转化为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在加大对合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严惩各种“山寨”、抄袭、剽窃行为,形成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为荣,以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为耻的社会氛围。

  代表委员们表示,当前,我们正阔步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道上,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这为编纂民法总则和民法典提供了最有利的时机。我们也热切期待,一部符合国情、反映民情、体现时代精神的高质量民法总则,为践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标签:个人信息;价值观;全国政协委员;民事权利 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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