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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审议“两高”报告:法治获得感 最终要具体到个案

2017-03-13 22:06:25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裘一佼

  浙江在线3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裘一佼)“五年来掌声最多的一次”“掌声代表心声”“能切实感觉到'两高'工作做得很努力很实在”“有很大进步”……13日上午,浙江代表团在驻地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小组讨论一开始,代表们就开始“盘点”本次两高报告收获的掌声,大家发现,掌声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地方。

  “大家注意到没有,昨天掌声最多给了哪里?我数过,掌声的三分之一给了“解决执行难”的有关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开山集团董事长曹克坚认为,报告中提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这是一个实事求是、客观诚恳的表态,他自己给法院2016年的执行工作打了一个高分。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我记得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当时就得到全体代表的热烈掌声。”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回忆。

  “就数据看,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执行案件收案和执结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说明各级法院是做出了努力的。报告指出 ‘藩篱正在拆除,道路已经打通’,但要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如何让法院判决不成为法律白条,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仍有很多空间。”薛少仙说。

  “对,我们的掌声里有赞赏、鼓励和期盼等多层含义,比如在我的掌声里,更多的是期待。”曹克坚现场就举了自己在调研中发现的一个“执行难”的例子——一家外资企业承接城市工程项目,因业主拖欠工程款,于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下裁决书支持申请人仲裁请求,但当地法院受理后,业主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整整十个月过去,一直没有开庭。

  “本来已经仲裁生效的案件,为什么既不执行也不审判?希望各级法院能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曹克坚呼吁。

  听了这个实例,另外两位代表也表示自己也碰到、听闻过类似的问题。看来,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全国人大代表、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在掌声中关注到了破产案件的审结数量,“报告中提到审结破产案件3373件,但我觉得还是偏少,建议法院加大对破产案件的办理力度,加强审理破产案件专业法官队伍建设,适时推动修改破产法,必要时设破产法庭。”

  坐在他旁边、列席会议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一直在旁边记录着每一位代表的发言,他插话道:“这3000多件破产案件中,浙江占了近八分之一,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都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

  从以往全国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来看,平均审理周期都要两三年,长达十几年的也不罕见。对企业而言,耗时耗力的司法破产程序,让人望而却步;对社会来讲,破产程序每延长一天,待清偿财产的有形损耗、无形损耗和流失的风险就增加一分。

  “在温州,当地法院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企业主从‘跑路出走’到选择用司法手段善后、东山再起,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企业优质资产、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一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当陈国猛讲述着浙江这一走在前列的探索时,代表们频频点头,“据我所知,浙江率先推行的司法重整也是比较好的办法,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不让企业在出现债务纠纷问题后彻底陷入困境,社会效果很好,这些值得在全国推广。”沈仁康说。

  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要解决当年新案,还应当包括解决历史积案,报告应分开表述”,“应当引进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科学确定评估指标,对执行难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予以评估”,“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相关部门间的壁垒要打通”……大家一致认为,司法的公信源自人民的内心信赖,公平正义最终要落到具体案件,去寻求切实的解决办法,逐一突破。

  近两个半小时的小组讨论,代表们仍意犹未尽。“司法公正、司法改革,都要靠人去实现,过去的成绩可圈可点,建议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管和法官培养,检察院对一些典型案件应及时公开,希望来年的掌声更多。”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吕彩霞说。

标签:全国两会 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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