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9日讯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记者在采访中,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到这句话,尤其是在讨论如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时候。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场撬动浙江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举措。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触及的问题越来越深入,一些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亟待梳理、调整。有代表介绍,仅杭州市在2017年对市本级的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后,就发现需对多达107件地方法规规章文件作出调整,而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省级法规规章文件需要调整的有70件。
这些需要调整的法律法规,有的是部门的规章制度之间存在冲突,比如互设前置条件,使得办事群众需在多部门间跑腿;有的是早先时期制定的但已不利于政府流程再造的具体条款规定,比如各种“奇葩证明”。推进改革,就要及时修改或废止这些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当然,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时,我们也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特别是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2017年5月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个省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在政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有代表说,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其他省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也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