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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委员热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大国开放新姿态

发布时间:2019-03-11 05:40:30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3月11日讯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审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备受关注。

  不管是在人代会开幕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管是在人民大会堂的“部长通道”上,还是代表委员的团组审议、讨论中,“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频频出现。

  在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大背景下,在浙江全面推进开放强省的征途中,这样的聚焦与关切,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别有深意。

  代表委员们认为,通过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中国再次向全世界宣示了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彰显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浙江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要抢抓机遇,推动形成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初心不渝

  一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基础法

  “建立起我国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确立外商投资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反复研读外商投资法草案后,代表委员们形容它为“新时代中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主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认为,“外资三法”为引进外资立了“头功”,外商投资法将跑出跑好“接力棒”,为外商投资中国提供稳定快速发展的法律保障,是新时代推进对外开放的重大制度供给。

  全局性、历史性、基础性——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这样概括外商投资法的意义,“它充分证明中国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初心从未改变,宣示了我国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立场和态度,是我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宣言。”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更深刻地理解开放,更坚定地走向世界。在全国人大代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少先看来,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顺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的发展潮流,符合我国推进各方面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在本次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前,外商投资法草案先后于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今年人代会前,浙江的代表们也已围绕这部法律草案作了集中研讨。“立法过程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各项要求。”余红艺代表说。

  信心弥坚

  一部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保护法

  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委员们关注到重要变化:更加强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更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谢双成认为这部法律有三大新亮点——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中外投资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当前外国投资者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作出明确的保护性规定。

  “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必将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保护、管理外商投资。”谢双成委员说。

  胡少先代表认为,草案修改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强调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措施,对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作出衔接性规定等,这些都充分展现了我国在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的态度和立场。

  罗卫东委员也持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投资保护部分的内容尤为重要,意味着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促进和保护转向更加稳定、规范和法治的新阶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开公平、透明稳定。”全国人大代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宗年在列举国外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经验后表示:“我相信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出台,中国吸引外商投资将同发达国家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加上人力人才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巨大等综合优势,中国将迎来外商投资的新高潮。为投资的外商提供更公开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也给了国内企业更多的信心,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合作。”

  决心笃定

  一部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的促进法

  “我们学来了世界强企的管理,出口额大幅增加,海外业务覆盖了60多个国家。”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成中,12年前试水与世界电器巨头施耐德电气合资成立德力西电气公司。他认为,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与全球经济对接,积极吸收利用外资,最终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

  去年,浙江稳外资成效初显,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529家,实际利用外资达186.4亿美元,位居全国第5,比上年增长4.1%。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代表委员们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聚焦于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着眼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开放目标,走出一步“先手棋”。

  当然,一部法律要真正落地见效,还需要一些配套法规和相应政策作保障支撑。代表委员们表示,外商投资法草案通过后,希望实施细则早日制定和出台,使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有更加清晰、可操作的条文指引。

  让全球投资者“进得来”,让在浙江经营的外商“留得住”,代表们就外商投资法今后的执行给出了不少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建议,要优化涉外资金返程投资的审批,通过设立返程投资企业名录、开辟涉外资金进入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推动符合政策的返程投资快速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温暖,在会前曾与其他几位代表就“营商环境国际化”这一课题到浙江自贸试验区调研。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能进一步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特别是加大财税、金融、外汇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加快打造与国际接轨的一流营商环境。

  “我们要抓住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契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的‘国际化’,进一步打造外资监管服务的‘升级版’,进一步种好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温暖代表说。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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