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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筷公勺和分餐制首次写入浙江省地方性法规动真格,衢州一餐馆未使用公筷被开罚单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

从国家层面推动形成更文明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20-05-28 05:23:21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蓝震 盛伟 梁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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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文光

  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批准,《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22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首次将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制写入浙江省地方性法规,引发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在这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也把“公筷公勺”这一餐桌文明的话题带到了会场。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他建议把衢州等地推广“公筷公勺”的做法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并且从国家层面予以推动。

  9旬老翁的一封来信

  催生衢州“公筷行动”

  今年春节期间回衢州,一块城市宣传语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打造一座‘使用公筷的城市’”。

  这是衢州多部门联合向市民发出使用公筷公勺倡议。

  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徐文光也从这一餐桌“小事”说起。早在2018年9月,衢州就提出推广使用公筷公勺,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这一行动按下了“快进键”。

  这份“公筷行动”的情愫,与一封九旬老翁的来信有关,“2018年9月,我收到一封3000多字的手写长信,这是一位90岁高龄的市民给我写的,他在信中分享了自己家20年坚持用公筷吃饭的做法,呼吁政府从文明和健康的角度出发全面推行公筷制度。”

  这封来信,当时就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的高度重视。本报也曾以《手书3000字长文衢州九旬老人吁请推行公筷制》报道过。

  “我们当年就向社会发出了使用公筷公勺的倡议书,并写进《衢州有礼市民公约》20条;2019年,我们又将‘餐饮服务机构提供桌餐服务时应当配备公筷公勺’写进了地方性法规。疫情发生后,我们又提出《餐饮业复工‘10个100%’要求》《‘公筷公勺进家庭’十一条》等刚性配套举措,启动了把使用公筷公勺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千村修约’行动。”

  徐文光说,从倡议倡导,到行政推动,到立法修约,全民推广、全面普及,让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都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工作层层推进,效果逐步显现。不久前,浙江全省公筷公勺推广调研交流活动放在了衢州举行,受到与会人员点赞。

  一部地方性法规还不够

  希望能从国家层面进行推动

  5月22日,《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4天之后,衢州市开出了首张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罚单——5月26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双塔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江山市区某饭店未使用公筷公勺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并当场进行教育,引导改正。

  在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徐文光谈到了这部地方性法规出台的背后故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多种多样,衢州在地方实践中主推的‘聚餐用公筷’‘见面作揖礼’‘不随地吐痰’,应该说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响应支持,但此前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障碍。”

  徐文光解释:一方面,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撑,刚性的约束力不够;另一方面,市民习惯成自然,仅靠地方推动效果不够明显。

  针对这些问题,徐文光认为,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既需要从国家层面自上而下推动,也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对象,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做到“提倡+强制”,“建议把‘聚餐用公筷’等条款,纳入相关法律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及相关行业标准。”

  徐文光进一步解释说,比如使用公筷公勺,在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行业等公众场所,应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予以强制推行,对没有按要求做到的,要设置相应的罚则;对市民居家用餐情况,更多的应该是倡议倡导,并在文明创建检查考核等内容中予以体现,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卢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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