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浙江”。
2003年1月
浙江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
2003年6月
浙江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2003年7月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绿色浙江”成为“八八战略”的重要一条正式提出。
2004年
浙江实施首轮“811”生态环保三年行动。
2005年8月15日
习近平在安吉余村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
2010年6月30日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强调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以深化生态省建设为载体,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0年12月
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2011年
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明确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领域、打造循环经济九大载体、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
2013年2月21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
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五水共治”,要求从2014年起全面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五水共治”。
2015年2月27日
浙江正式给26个欠发达县“摘帽”,不再考核GDP总量。
2016年1月
省两会上,浙江作出了“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庄严承诺。
2016年7月
浙江开启第四轮“811”专项行动,引入“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两美”理念,首次提出“绿色经济”、“生态文化”和“制度创新”等新理念。
2016年9月
浙江吹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号角。
2017年
浙江全面打响劣Ⅴ类水剿灭战,要求至2017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比原定时间提前3年、更高水平地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
浙报制图:吴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