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温州市瓯海区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农户用自有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经济权益,经瓯海农合发展公司评估和托管,便能获得农商银行的授信和贷款。从“确权”到“确值”的这一转变,让多数农户摆脱了无抵押物、无担保人的窘境,真正享受到普惠金融。
“托管融资”模式优势明显,前景看好
一是激活了农村巨量沉睡资产。“托管融资”模式强调有价值、可代管、有承诺即可授信,农民凭借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均可向银行申请融资。也就是说,只要农民有财产、有意愿,就可申请到贷款。通过托管融资,农村长期沉睡的资产,实现从“资源”到“资本”的时代跨越,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据统计,从试行农房抵押贷款以来的3年间,瓯海区总共办理了28套集体产权房抵押贷款,融资额仅有1000多万元。而“托管融资”试行一年间,瓯海区已累计发放贷款5160户、13.8亿元,贷款户和贷款额都呈现逐月高速增长态势,释放出巨量的农村发展资金。
二是拓宽了乡村治理渠道。“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的推行,以金融服务为纽带,对每个农户的经济状况有了比较确切的了解,为各级政府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综合施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方向。
在资产托管贷款运行中,通过农民自己的资产申报、金融机构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共同评估确认和逐户建档立卡,对每个农户的财产状况、从事行业和创业就业等情况有了比较全面和准确的了解;分布在各村的金融服务站和协贷员则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贴身服务,构建了农民与金融机构的信息通道,可以及时反馈农民的金融需求;在资产托管中,村经济合作社、银行等受托单位,通过动态监管,能够及时掌握贷款农户的资金流向、经营成效,发现风险并及时止损;发放贷款前农民签署的承诺书,是对农民信用意识的普及教育……所有这些元素叠加,都对完善农村治理提供有效途径和有益实践。
三是为银行拓展了市场空间。农村一直是我国金融业务的洼地,“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打破了银行原有的“非抵押登记不贷、非担保不放”的传统贷款模式,改以资产价值为取向、授托监管为手段,切实解决了农民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的矛盾,同时也给自身打开了新的市场空间。据瓯海农商银行调查测算,仅瓯海区农村就有300亿元的信贷需求。
过去,银行业务总是紧盯着大企业、政府项目,地方小银行在这方面并不具备优势。现在瓯海农商行用另一种眼光看待农村和农民,发现这里沉淀的资产不仅数量大,而且质量优,信用也不差。尝到甜头后,瓯海农商行主动调整战略,从过去对风险成本的被动管控上升为对农村资产价值的主动挖掘,不断推出适合农民现实需求的信贷产品,市场蛋糕越做越大,只要农民有意愿,几乎所有农户都能通过资产托管贷到需要的款项,享受普惠金融的便利。
农村金融市场的拓展,客观上也为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打开了通道。
充分发挥优势,尚需完善相关机制和要素
一是加快培育农村产权评估市场。建立立足本地特色的公允的价值评估机制,是推进农村金融功能实现的重要环节。农村资产品类众多且总体上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持和充足的流转案例支撑,评估方法缺乏统一、科学的标准,同时又与放贷银行是近亲,市场公允度容易受到质疑。因此,应鼓励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适当降低民营评估机构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条件,让更多资产评估、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的评估需求。
二是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需要一个活跃的抵押品交易市场。但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健全,变现能力弱,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为此,首先要大力推进农村确权、赋权、活权改革,通过确权颁证,明晰农村各项产权归属;其次是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平台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等各类产权交易和权益变现,提供从价值评估、公平交易、权属变更到资产管理、法律援助等一条龙专业化服务:第三,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纠纷仲裁机构,对农民资产托管融资中出现的矛盾、产权处置中的纠纷和权属界定等,主要通过仲裁机构协调化解,降低融资处置成本。
三是约束和保障民生属性资产。在农民资产托管融资中,难免涉及住房、承包地等关系民生的资产和经济权益,在资产处置中,对这部分资产或权益予以约束和保障。资产托管融资仍受到与农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隐含的限制或禁止。房屋代管融资,借款人要保证托管的房屋一旦被依法偿债后仍有适当的居住场所,且须征得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在办理农村房屋托管时,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为集体建设用地,授托人承诺今后不再申请宅基地;承包地仅拥有经营权,托管土地在流转期满后其经营权必须无条件返还给承包农户。
【作者单位: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