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金维他”,这个浙江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牌产品,从1992年起连续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然而,由于《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有关条文的冲突,致使“21金维他”在中国市场陷入了一场长达13年的商标权混战,民生药业虽然最终赢得了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但过程之曲折却超乎人们的想像。
一封维权感谢信
两个月前,一封来自民生药业的感谢信送达杭州市工商局有关领导手中,距离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正好15天:
“本公司系浙江省杭州市重点骨干企业,也是国家大型制药企业,生产的‘21金维他’既是公司的拳头产品也是公司的著名注册商标,去年其产品销售额已超过亿元……
“……十多年来,‘21金维他’注册商标多次遭到他人侵犯,每次贵局商广处都积极指导我们如何应对,并且派员不怕苦不怕累,陪同我们一起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现在‘21金维他’最大的侵权纠纷已得到彻底解决。‘21金维他’注册商标已受到国家商标法的有效保护……”
昨日,市工商局张顺正向每日商报记者详细披露了该信的幕后细节,那是杭州市工商局与民生药业共同经历的13年商标维权岁月。
“21金维他”的双重身份:既是药名又是商标
“21金维他”是一种主要原料由21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组成的药品。由杭州民生制药厂(后更名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982年研制成功,1984年投产。1987年,民生制药厂将“21金维他”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获得成功。1988年,此药被收入国家药品标准品种汇编。
这样,“21金维他”既是药品名称,又成了一个注册商标。然而,民生厂怎么也没想到,由于法规的疏漏,企业通过合法程序赋予产品的这一双重身份竟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
法律“打架”:《商标法》遭遇《药品管理法》
1990年,南昌桑海制药厂经江西省卫生厅批准,开始生产销售“桑海牌”21金维他。与此同时,山东、云南等3家药厂也开始“移植”该产品。
1991年,民生厂指控桑海厂生产销售的“桑海牌”21金维他侵犯了民生的商标专用权。桑海厂则反击“21金维他”是法定的通用名称,民生厂将其作为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两家药厂为此对簿公堂。经过两年三审,法院最后认定“21金维他”确是民生厂的注册商标,但它同时又是法定药品通用名称,桑海厂根据《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该药属依法经营,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992年,卫生部就此案专文批复,认为民生厂“将药品名称作为商标注册是不符合药品管理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但工商主管部门并未予以纠正。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怪局:依据《商标法》,桑海厂似乎侵犯了民生厂的注册商标,但根据《药品管理法》,桑海厂的生产销售完全合法。于是,前后近10年时间,两家药厂各自生产销售两种牌子的“21金维他”。
两家药厂十年争出一个结果:民生胜出
到2000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将“21金维他”的药品命名为“多维元素片(21)”,民生药业生产的“多维元素片(21)”获准可使用商品名“21金维他”。
如此一来,民生药业就独家享有“21金维他”商品名和注册商标。
从理论上讲,其他厂家生产的“21金维他”都属假冒产品。可桑海厂已经投入了5000万元广告费。这可是有着一千多名职工的国有企业,怎经得起如此突变?为了减少损失,江西省药品监督局于同年10月发文,同意桑海厂“21金维他”的原包装材料延续使用至2001年3月底。2001年3月,桑海厂停止了“21金维他”的生产,开始生产“桑海金维”。
一场官司变成两场官司:民生要求索赔500万元
然而,两家药厂战火还在继续燃烧……同年7月上旬,民生药业发现全国最大的药材市场——安徽省太和县药品市场在大量销售桑海厂生产的多种维生素元素片,其包装上显著地印着“21金维他”。
民生药业在杭州市工商局商广处协助下,以侵犯注册商标使用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安徽省工商局提出申诉,同时在安徽、云南、河北、湖南、辽宁等地,通过工商部门查封桑海厂产品。
安徽省工商局就桑海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专门请示了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后者明确答复,桑海厂的行为属于商标法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
桑海厂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该厂于7月26日通过江西省工商局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消民生药业的“21金维他”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于30日受理。
31日,该厂又向太和县法院提交诉状,就当地工商局查封扣留该厂产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随后判决撤消太和县工商局的行政行为。
但是,桑海厂满怀期望等到的结果却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13日送来的一份民事诉状。
原来,民生药业除了和太和县工商局一起针对行政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外,还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桑海厂,索赔500万元。
对方求和:民生获赔70万元
两家药厂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已经闹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然而,就在业内人士都集中关注阜阳市中级法院、安徽省高级法院甚至是最高法院的判决时,事情又出乎意料地发生了转机:桑海厂主动求和了。
今年年初,双方的求和行动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桑海厂一名高层领导从江西赶到杭州赔礼道歉,并协调这一持续了十余年的商标纠纷,双方讨价还价,最后把赔款定到了70万元。
可民生药业十余年所花的代价和损失岂是区区70万元所能补偿的?记者想采访一位从头至尾一直参与此事的律师,被婉拒。据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多年境遇相似的磨难已使两家药厂在饱尝伤害中结下了友谊,谁也不愿意再度伤害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