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破解农民看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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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0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我国农村,农民得了病,看病的费用一直以来都是自己承担的。一旦得了大病,高额医疗费用会成为沉重的负担。为解决“无钱看病、因病致贫”这一最令农民头疼的问题,从8月29日起,我省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位农民每年只需交30元钱就能报销不同比例的医药费。到2007年,这一制度将使全省80%的农民受益—— 因病致贫 农民致富最大“拦路虎”
董建英坐在自家简陋的木凳上,目光恍惚,想起自己生的一场大病给家庭的拖累,不禁泪花闪烁。
36岁的董建英是嘉兴桐乡人,与她同岁的丈夫是当地的农民。多年来,两人走南闯北,以养蜂为生,有了一些积蓄,1997年盖起了一幢600平方米的楼房,过上了富足的日子。然而,去年7月,在内蒙古养蜂的董建英突然感到了腰疼、全身酸软,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自己已到了尿毒症晚期。回到老家后,董建英马上进行血透,短短3个月花掉了3万元钱。
为了彻底治好病,董建英听从一位朋友的建议———换肾。在兄弟姐妹的帮助下,她很快就在上海长征医院动了手术。没想到这一次手术就花掉了18万元。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只留下一幢连墙都没来得及糊的空荡荡的楼房和已经开始朽烂的蜂桶。
望着一贫如洗的家庭,想到出院后3年内每天要服用100多元钱的抗排异药,一家人一筹莫展。
就在董建英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2003年1月26日,今年春节前夕,县合作医疗给她报销了4.35万元医药费。这是我省农民迄今合作医疗报销的最高纪录。
董建英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去年交纳20元参加县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会得到这么高的补偿。一年的医药费有了着落,董建英的心也稍稍安稳下来。她丈夫逢人便说合作医疗好,他觉得只要妻子的病能好起来,这个家就有希望。
与董建英比起来,德清县16岁的小姑娘翁泱泱和她家里的痛苦更为沉重。
去年11月,曾经是全校体育尖子的翁泱泱突发高烧,后经浙江邵逸夫医院几十天的抢救才活了下来。然而,因为病毒性脑膜炎的缘故,翁泱泱的身体几乎丧失了所有运动功能。
为了给她治病,泱泱父母总共花销了25万元医疗费,欠下了一大笔债,一家子一下从全村收入中上的家庭跌到贫困户的行列。
泱泱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感慨地说:“现在的农民病穷了、病怕了,本来我们这里经济还算可以,人均收入每年也都有几千元钱,但‘脱贫三五年,一病回到从前’,‘一人生病,全家不宁,亲朋受累’。”
类似董建英、翁泱泱这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在农村很多。2003年初,省卫生厅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历时3个月,做出了一份资料详尽的调查报告。2002年,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4.7万人,其中40%左右是因病致贫的,而在一些贫困山区和海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更是高达60%以上。因为经济困难,在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患病农民中,有34.62%的农民有病不医;在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患病农民中,有54%的农民拒绝住院;在疾病未治愈自己要求出院的农村住院病人中,有53%的农民提前出院。
因为看不起病,许多农民小病不看拖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最大拦路虎。
从2000万元到4亿元 政府为农民编织“健康网”
如何让农民看得起病,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近年来成了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关心的大事。
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号召在全国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中央财政决定从2003年起,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全国的农村居民。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和管理制定了具体方案,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至3个县(市)先行试点。
在中央的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本届政府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讨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终于在浙江出台。8月29日,我省《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开始实施。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方案是: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为主导形式的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参保农民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指定项目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偿。筹资标准定在每人每年30元以上,其中,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以上,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争取到2007年,全省基本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80%以上的农村居民参加。
浙江现有农业人口3500万。
根据这个方案,如有80%的农民参保,各级财政每年支出的费用将达到4亿元左右。而2002年,我省各级财政总共安排农村合作医疗经费2464万元。从2464万元到4亿元,这是一个多么大的飞跃!这可以减轻多少患病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让农民看得起病 浙江“时间表”比全国早三年
从2003年起,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都选出一个省份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试点省。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试点入选。
据统计,2002年底,浙江省共有12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和建立县级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基金,占全省县市区的13.6%;覆盖人群65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9.3%。这么大的范围、这么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在全国都不多见。
省卫生厅一位负责人坦言,浙江的农村合作医疗之所以成为全国的试点,虽然与经济发达有一定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全省广大群众,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已深深意识到了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许多地方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其中,湖州市政府自1997年以来,已连续7年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据悉,当我省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后,全省各地又掀起了建立新一轮合作医疗的高潮。
这当中,步伐迈得最大的当推宁波市。据了解,2003年之前,宁波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很少,2002年全市仅有25万农民参保,只占宁波市农民的8.5%,远远不及湖州市的82%和嘉兴市的68%。但从今年开始,宁波市加大了建立合作医疗的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今年,宁波市、县、乡镇三级政府资助农民建立合作医疗,每人每年达45元,其中市级政府资助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县、镇二级财政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而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一般不低于市、县、乡镇三级财政资助之和。宁波市农民大病统筹的筹资额每人每年达到了60元—90元,创下了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均筹资的最高纪录。由于资金的充实,宁波市也大幅度提高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报销的比例,最高补偿额、补偿范围都比过去有了提高和扩大。作为宁波试点的镇海区,今年7月1日启动新一轮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农民达到92.7%。
除了经济发达的宁波和台州等地,在经济欠发达的浙西地区,也迈开了大步。今年,开化、龙游两县的农民合作医疗筹资额年人均分别涨到40元和50元。开化县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20元,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统筹费20元。龙游县农民个人缴费为30元,各级财政人均资助为20元。农民参保热情高涨,开化有80.9%的农民参保。
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区级基金报销比例从原来的45%提高到65%,最高补偿从原来的1万元增至2.5万元。桐乡市新一轮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合作医疗的最高报销额度从原来的1.8万元提高到4.47万元。此外,湖州、杭州、绍兴等地也争先恐后,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尝试。
中央要求2010年各地要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浙江则将时间表提前到2007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在哪里
提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不能不提及上世纪全国各地普遍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66年底,湖北长阳县乐园公社杜家村村医覃祥官在全国率先搞起了“农村合作医疗”制,轰动了全国。1968年12月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报眼刊登毛主席语录:“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并在头版头条发表了介绍乐园经验的文章,文章引用了毛泽东主席的评价,称合作医疗“解决了农村群众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困难”。在大张旗鼓的宣传下,全国农村纷纷办起了合作医疗。
省卫生厅一位曾经参与过合作医疗的老人回忆说:“当时,每个村民大约每人每年交1元合作医疗费,再从集体公益金中提出一部分作为合作医疗基金。同时,村卫生室还号召群众上山采药,交药付钱或记工分。”当时,许多地方的农民享受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农民每人每年大约交5角到1元钱的医保费用,就能享受到2元左右的药费,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小病小痛治疗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官员曾对此赞叹不已,他们说:“中国农村人口这么多,居然能够做到看病吃药不花钱,真是人间奇迹。”
然而,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依附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合作医疗出现了它的不适应性,开始出现滑坡。到1989年,全省合作医疗覆盖率下降至2.4%。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秉承早期合作医疗的使命,农村再度兴起了合作医疗,但却因为医保经费太少、保障水平过低,合作医疗办办停停,生存艰难,暴露出政府投入少、保障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的弊病。要恢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要有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新内涵。
省卫生厅一位参与起草制定我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人士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与昔日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几大明显的优越之处。一是保障方式变了,原来主要是为农民患小病提供药品,现在则变为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保障患大病的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不让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筹资力度大大加强,人均筹资达到了30元,这将大大提高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推动合作医疗建设;三是在筹资形式上有了突破,原来靠个人和集体共同出资,现在加入了各级财政的投入,大大增强了合作医疗的稳定性;四是管理上采取县级统一管理,这使得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保险盘子扩大,符合保险的“大树法则”。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何安丽 秦军 通讯员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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