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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农民看病可报销
www.zjol.com.cn  2003年28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当余姚市河姆渡镇农民张家成从村干部口中得知,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从9月15日开始试点、年底将在全市推开的消息后,赶紧跑回家中,对患病在床的妻子说:“马上要搞合作医疗了,以后看病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报销,这下可好了!”

    老张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康之家,办了个小五金加工厂,前几年盖起了气派的小楼房。今年1月初,50岁的妻子被确诊为尿毒症之后,这一切都变了。短短半年多时间里,沉重的医药费负担不但耗尽辛辛苦苦攒起来的6万多元钱,还迫使他四处举债。

    老张的遭遇,是余姚许多因病致贫农户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来,余姚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但目前的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着筹资额小、人口覆盖率低、抵御大病风险能力弱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民在新形势下对高质量健康生活的需求。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使农民享受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减轻因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今年下半年,余姚市全面推行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千百个因病致贫的家庭带来了福音。该市规定,凡未参加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所需经费由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筹集,村级集体和个人缴纳总和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市、乡镇和街道财政各按参加人口总数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元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及五保户个人缴纳部分由市、乡镇或街道财政各承担一半。

    今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一次性住院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超过部分均可凭发票按20%至60%的标准报销,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2万元。同时,该市还配套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一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可按40%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额为每次2万元。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市报道组 叶初江 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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