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海宁市,无论你户籍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现在已经统称为海宁市居民。
2003年10月,海宁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户籍管理城乡一体化改革,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据报道,浙江酝酿在今年实施城乡统一战略。
对于海宁的广大村民来说,这一年来的变化不仅仅是体现在称呼上。户籍制度的改革,牵涉到就业、社会保障、教育、计划生育、兵役、农村土地制度等多项改革。
关键词:迁徙自由
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去年12月,海宁市袁花镇的居民朱国伟一家,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把全家的户口都迁进了硖石街道。
朱国伟感到有两方面发生了变化:一是原来买一个蓝印户口,要花上1万多元钱,而现在几乎不花钱;二是办理县城居民户口只用了约半个小时,而以前至少得花一个星期。
“现在把孩子送进县城读书比以前容易多了。”朱国伟感慨道。
解读:
现在,海宁农村新生儿一出生就能报城市居民户口,农村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和城镇中学生一样到市区读高中,农民进城工作不受任何政策限制。海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户口管理的俞晓松说,根据海宁的户籍改革政策,今后不再有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等户口之分,而是一律称“家庭户”或“集体户”。
同时,新户籍管理按居住地登记原则实行落户。打个比方,如果你在城镇实际居住,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里面的任何一条,就可在城镇落户。
“这一制度基本实现了公民的迁徙自由。”俞晓松说,2004年以来,海宁已有8700多人迁徙了户口,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30%。
关键词:农村退伍军人小额贷款创业
上个月,来自长安镇的两名退役军人,拿着《再就业优惠证》,来到海宁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所。所长李琦涛指点他们:“先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就可以申请2万元的小额担保了。”
“如果成了的话,将是海宁第一例农村退伍军人申请小额贷款创业。”李琦涛说,这在户籍改革前是不可能的,因为小额贷款只面向城镇失业人员或城镇退役军人。
解读:
海宁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退伍军人安置新办法,已经成为全国的试点。根据规定,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创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海宁农村退伍军人与城镇退伍军人享受同等待遇。
关键词:农民工失业保险
2004年一年,在海宁市乡镇企业工作的近2万名农民合同制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
“从去年1月1日开始,海宁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楚加表示。他算了一笔账,如果不申请失业保险,农民失业以后每个月拿不到400元,而只要缴满了一年失业保险,每个月就能拿800多元,翻了一倍多。
解读:
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农民在申请失业保险上将和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招聘员工仅限城镇户口———类似这样的情况以后将极少出现。”陈楚加说,对于农民进城工作已经不受任何政策限制了。城乡差异还有一些
海宁的改革极大地消除了城乡差异。但并没有完全消除城乡差异。
“有些具体的情况还是跟以前一样。”海宁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上,改革前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发低保金,改革后按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来区分,居民委居民低保金为250元,村民委村民为160元,标准没有变化。
海宁市计划生育局政策统筹科科长郭宗涌说,从2003年10月1日开始,现行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生育政策和社会抚养费,还将保留5年。
另据介绍,在医疗保险等方面,城乡之间还是有差异。估计要完全一样,还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