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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拆迁户损失到最低 浙江推行先建安置房再拆迁

www.zjol.com.cn  2005年02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告诉拆迁户一个好消息:我省年内将还清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的“欠账”;同时,将提倡和推行先落实拆迁安置用房,再实施拆迁、发证的举措,力求把被拆迁户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仅杭州目前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就有14600多户。为保障这些在外过渡户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包括杭州在内的全省各地将对现有在外拆迁过渡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按轻重缓急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重点解决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具体目标是:去年年底之前已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安置,其中在外过渡5年以上的拆迁户,今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针对一些地方建设项目滞后,拆迁不规范、不讲求实效等问题,省有关部门新发的通知规定:对未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项目,将不再发放拆迁许可证;对列入拆迁计划的项目,在审批时除严格审查其安置房源落实情况外,对未落实拆迁安置房的,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对现有在外过渡户较多的城市和地区,除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拆迁项目,以严格控制新的拆迁过渡户产生。凡超过回迁期限未能安置好拆迁户的拆迁单位,不得批准其拆迁新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拆迁安置房建设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的重中之重,但目前有的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拆迁进度、轻拆迁安置落实”的做法。今后,老百姓房子被拆,几年见不到安置房的现象有望不会发生了。因为我省已要求各地按照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的原则,加快制定出安置计划,确定建设方案,争取让房等人。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安排、建设手续等,有关部门还将给予优先考虑。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后安置房已开工建设的,必须明确拆迁户安置房源的具体位置(某幢、某套)和竣工交付时间,超过过渡期尚不能提供安置用房的,将增加给被拆迁人的自行过渡补助费。

  据悉,我市今年将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用房180万平方米,其中兴建拆迁安置房50万平方米,年内实现还清拆迁户“欠账”的目标,已为期不远。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王成  编辑: 吴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