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治理工程款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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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提案背景】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发展迅速,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造成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截至2003年底,我省登记在册的拖欠工程款总计为112.85亿元;全省房地产建设项目占拖欠工程款总数的32.44%,政府投资项目占拖欠工程款总数的21.78%。与此同时,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大量发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也引发了大量拖欠民工工资,据统计,全省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20.55亿元,其中2003年拖欠民工工资17.23亿元。这不仅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破坏建筑行业经济秩序,恶化社会信用环境,还导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加剧,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省政协委员孙海翔建议,对房地产企业和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改进和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实行联动执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凡因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企业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在追究施工企业同时,更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
【办理过程】省政府和省建设厅对这份提案高度重视。在2004年的清欠工作中,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的浙江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并扩大交通、水利、高院为成员单位。从2004年7月1日起,省建设厅建立了网上申报制度,形成了《浙江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程项目汇编》,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还于2004年11月4日签订了《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清欠工作责任落实到位。2004年12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建设厅,针对未完成清欠的33家企业,开展了专项清理督办会。同时,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省建设厅着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立以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和信用档案为主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大失信成本,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办理结果】截至去年12月10日,我省已基本完成了登记在册的全省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
近日,省政府还出台了21条具体措施,明确了2006年前的清欠目标、标准和责任。
今年,我省将突出重点,抓住源头,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拖欠问题。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合同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制订“劳务用工规范合同文本”,规范劳务用工;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培育和发展劳务市场;进一步完善民工工资的欠薪保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新开工项目的防拖欠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结算保障机制,建立非经营性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和项目公司,从源头上全面治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委员感言】有关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解决力度也很大。但要看到,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必将带来新的矛盾和趋势,因此我们必须要建立起一整套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苏晓春 通讯员李立红 胡妮娜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