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推荐的民工在商行干了9天活后,首次跟车送货,就将商行的1.44万元货款卷走。老板两个春节两度驱车赶赴安徽,追寻潜逃民工未遂,于是将表明“贼”字样的民工照片及其姓名、住址,公然张贴在商行门口,发泄内心的愤怒与无奈。
昨天上午,一名来自安徽的何先生给记者打来热线,称他在走进“浙东南副食品市场泰山商行”找工作时,无意中发现这家商行门口挂着一张自己老乡的“贼”照片,市场附近的所有老板一听是安徽人来找工作,均表示,没有当地人作担保的话,一律不予聘用。
雇员卷走万元货款
2004年1月10日,杨某某经路桥一民警推荐,到路桥泰山食品商行打工。“按照‘浙东南副食品市场’的招工惯例,外来人员一律需本地人担保,但当时考虑到是派出所民警推荐来的,比较放心,所以没有叫本地人作担保,就直接同意杨某某到商行当货物配送员。”泰山商行负责人林辉告诉记者。
2004年1月19日上午,泰山商行有300箱某品牌红茶运往玉环楚门镇,杨某某提出跟车到玉环,得到林辉的同意。
当天中午,货物顺利送到了楚门老板赵某的仓库里。卸完货后,驾驶员牛某将货车开出了赵某的仓库,准备到赵的店里提取货款。杨某某趁驾驶员去仓库卸货时,把1.44万元货款结掉,不知去向。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就知道遇到骗子了。”林老板说。当晚,他和朋友找到杨的暂住点,但没有见到杨的踪影。事后,林辉也找到推荐杨的民警,民警表示无可奈何,只答应尽力帮忙抓住杨。
两次驱车苦追骗子
2004年正月初四,林辉与朋友专程开车赶到杨某某的老家——安徽省临泉县杨小街乡,准备突然“袭击”回家过年的杨某某,但杨没有回家过年,林辉扑空。林辉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认为这是一起诈骗案,将尽力抓捕杨。当地所长段怀东还告诉林辉,杨有个姐姐在杭州三里亭菜场卖菜,春节没回家,杨可能躲在姐姐家过年。
得到这个信息后,林先生又连夜开车赶到三里亭。但等赶到杭州时,杨某某与姐姐、姐夫已集体失踪。
不甘心的林辉,于今年春节期间,再次驱车赶到安徽临泉,继续寻找杨的踪影,但杨今年春节依旧没有回家,让林先生再次扑空。
挂“贼”照片发泄愤怒
在两次寻找杨某某受挫后,林先生对能否抓住杨某某已彻底失望。为此,他特意把杨某某的一寸照片拿到照相馆放大,并在打字店里打了一个特大的“贼”字,连同杨某某的姓名、家庭住址,一起粘贴在照片的下面,挂在自己商行门口。
“这样的极端做法,会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记者问。林解释说,自己的商行门口不属于公众场所,把杨某某的“贼”照片挂出来,主要是想办法找到他,因此,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罪。他还告诉记者,即使构成侵犯肖像权罪,谅杨某某不敢去法院告自己,否则他会自投罗网。
林还解释:“张挂‘贼’照片的目的,除了发泄自己内心的无奈外,主要是教育自己的员工要洁身自好,同时提醒来往的客户,如在台州发现杨某某这个人,可及时通知自己,以便能抓住他。”
他又告诉记者,“浙东南副食品市场”每年都会发生10起左右的类似案件,行骗者大多是外地人。因此,市场的老板大多拒绝聘用外地民工,除非有当地人作经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