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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曝光2004年浙江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www.zjol.com.cn  2005年03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油枪计量不准,2个多月缺油1000多升

  2004年3月15日,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沪杭甬高速公路姚江服务站加油数量有短缺。

  2004年3月18日,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会同余姚市计量鉴定所对该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有两把油枪的铅封已被拆动,经检测发现90#号汽油2号油枪计量不准,误差为-25‰;0#号柴油9号油枪计量不准,误差为-10‰。即从2004年1月1日至3月18日期间该加油站在对外加油过程中累计短缺90#汽油316.3升、0#号柴油1235.82升,违法所得4755.23元。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和没收违法所得4755.23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购的高价古玩是假货

  2004年4月16日,湖州市工商局接到西安消费者张先生网上投诉,称通过网络在湖州南浔所购买的犀牛角制品是假的。在数次交易中,张先生共购得11件犀牛角制品,合计花费人民币30600元。

  接到投诉后,湖州市工商局立即开展实地调查。调查发现,在该市南浔区江南水乡一条街上,大量经营者利用易趣网等网络平台从事古玩交易,其中不乏有经销假冒伪劣行为,本案中的卖家杨某就是其中之一。他还利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重复登记,并以不同的名义与张某进行网络交易,而这些犀牛角均为杨某以1000至2000元低价从河南造假者手中收来的。杨某对此供认不讳。上海市药品检验所根据湖州市工商局委托对11件犀牛角制品进行检验,结论为:“……不是犀角。”

  查清事实后,湖州市工商局于2004年5月9日,主持召开由当事人杨某、张先生参加的调解会议,帮助张先生追回被骗货款30600元,并赔偿其误工及来往车费500元。同时对杨某利用网络销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杨某所售的假冒犀牛角制品11件及非法所得5300元,并处罚款9100元。而后,湖州市工商局针对湖州南浔区通过网络平台从事假古玩交易比较普遍的情况,于2004年6月会同南浔区工商局对南浔区网络古玩经营者进行专项整治。

  五金售价三千八水分近一半

  2004年10月25日,湖州市南浔区12315接到一位嘉兴市消费者沈某的投诉,称其三天前在南浔五金市场某店购买了价值4102.50元(实付3800元)的五金件一批,但回家后与当地同类商品价格进行比较时惊讶地发现,这批五金的价格存在着以下的问题:一、大部分五金的价格虚高,据消费者所述相差近一倍;二、偷换计量单位,将合叶等本应以副为计算单位的五金,改为以个计算,实际涨价一倍;三、将商品自带的不锈钢自攻螺丝等配件单独计价。据消费者自己计算,以上几项相加经营者多算2123.70元,扣除后来优惠的300余元,实际多收1800元。

  12315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解和处理。2004年10月28日下午,在12315的主持调解下,经营者很快向消费者承认了错误,对自己虚价“斩”客的行为表示了歉意。经过双方计算确认和消保委的居中调解,终于达成协议:一、经营者退还因价格虚高和计量错误而多收的1800元;二、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因该投诉产生的误工费、差旅费300元,合计2100元,由经营者当场支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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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沈雁 边宇阳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