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正酝酿出台《宁波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主任施秉良对记者说:“引入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是大势所趋。宁波市人大正在积极调研,酝酿出台《宁波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
然而,目前宁波市推行的“人大代表辞职制”已在社会上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辞职制为一些不作为的代表敲响了警钟,有利于加强代表为选民服务的责任感;也有人认为,这种辞职制是行政规则对选举规则的侵害,是人大工作的错位。但从宁波市各区、县已有的关于人大代表辞职的规定看,其共同点是将因工作岗位变动,又未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官员”代表作为辞职的主要对象。
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小严认为,建议人大代表辞职,既没有违背法律,又尊重了代表意愿。另外,工作岗位变动的“官员代表”是否应当辞职,也可从这些“官员代表”当选的原因上分析———任职人大代表是“工作需要”,辞职也属于“工作需要”。
小严说,目前我国尚未全面推行人大代表的竞选和普选,根据“工作需要”,一些身处重要工作岗位的政府官员会被安排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再经“群众投票”合法当选。应该说,“代表职务行政化”,是目前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现实情况。“应当看到,某些‘官员代表’是因其行政职务岗位而当选,而不是因具体个人当选的。当其工作变动,‘工作需要’这个前提不存在了,理所当然地应辞去代表职务。”
鄞州区人大的同志也认为,建议“官员代表”辞职,是“当前地方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延续,是对选举制度设计缺陷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