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氨纶展开反倾销调查
温州企业第一次提出反倾销调查
记者从温州市外经贸局了解到,应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中国公司的申请,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05年4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开展反倾销调查。
据了解,提出本次反倾销调查的企业有三家:山东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龙山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2005年2月23日向商务部正式提出申请。由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氨纶企业在销售行为中可能存在倾销行为,导致了2004年华峰氨纶销售量绝对值比三年前下降了20%。
据杭州海关统计,去年我省进口氨纶5678吨,平均每吨价格为6210美元,进口总额为3526万美元。而国内氨纶的价格为每吨5万元到12.3万元,主流产品价格每吨大约在8万到9万元之间,进口价格明显低于国内价格。
据了解,反倾销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将于2006年4月13日之前结束,最长不超过2006年10月12日。如果调查确认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氨纶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其进口产品将被征收相应的反倾销税。
据温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刘铤介绍,这是温州企业第一次主动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出反倾销调查,表明温州企业已经开始考虑要主动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