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浙江教育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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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者按普及了15年教育的浙江,今年春天把更多的目光投在了“上好学”的难点,即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家长们对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在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一个“和谐校园”的新名词诞生了,寄托了我省教育界许多专家学者的新教育之梦——
什么样的校园是和谐的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有哪些实践范式?如何构建和谐校园的引导机制?这三个问题在4月14日下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和谐校园建设”论坛上,一次次被热烈地讨论着、交流着、共鸣着。
和谐校园三大畅想
畅想一:学困生不要总被课堂遗忘
镜头扫描:有教育专家在一所小学听课后发现:整个课堂表面上进行非常顺利,内容充实,效率很高,但每节课与老师交流互动的都是优等生,学困生总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几乎没有机会和老师交流,老师也很少考虑到为学困生的接受能力相应调整教学内容。老师教案中抽象的“学生”,多数是指优等生,而不是那些学习能力弱的学生,无形中形成了教育的不平等。
课堂上,老师提问一个学困生,他答不出,一位好学生答出之后,老师用冷冷的口气说:“听懂了吗?再说一遍!坐下!”老师出一道题目,一位男生做不出,老师说:“女同学都能做出来,你还做不出?!”专家支招学困生也发展好才是和谐校园
刘力(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从历史到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公平多数指的是物质上的公平,而我们想要建设的和谐校园则是从心理层面实现的公平。
学生的个体差异大,分化不可避免,但我们能够做到的是,让他们在校园这个环境中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因为一个学生读了职业学校就理所应当感到比重高学生矮半截。
传统的社会对好学校的评价,主要看这个学校出了多少优等生,这个学校的升学率有多少,这使得老师把注意力都放在有潜力的优等生身上。如果和谐校园的评价机制能够兼顾学困生的发展能力,把他们的发展作为一个校园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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