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更多的人得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总体预案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这既是借鉴国内外成功做法的结果,更是对我省多年来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经验的总结。”省应急办负责人介绍说。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我省总体预案体现最明显的理念。
总体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十大工作原则。其中,“以人为本”、“损益合理”两大原则引人注目。
“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总体预案中的工作原则中体现得十分明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如果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事件发生后,抢救人员应该率先紧急行动;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也必须加强,有关部门应该提供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总体预案还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损益合理”的原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采取的措施要和事件造成的危害相当;处置时,如果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对公众权利和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事件造成危害的程度,并应对公众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多方位联动形成合力
以高效、全方位联动,形成应急合力,是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很重要的一个特点。
联动,始于预警。总体预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完善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在此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结果进行预警。通过预警机制的联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般来说,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在基层,预案完善的重点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重点也在基层。
为了更好地促进联动,总体预案提出了“先期处置”的概念。总体预案要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关市、县(市)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上报省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总体预案规定,部门之间也应该联动,每类突发公共事件应该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还有若干应急协助管理部门,同时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之间也应该实行联动。
总体预案还提出了“全社会联动”的理念: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基层干部、社会公众在应急过程中能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求救,不惊慌失措,镇静沉着应对,就可大大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
一线和二线联动,“即时应急处置”的概念,也在总体预案中体现出来。因此,总体预案要求,加强对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培养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