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昨被通报批评
昨天,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违法污染企业被集体通报。这是杭州市环保局今年首次通报环境违法企业。
一、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去年上半年,杭州荣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盐酸储罐区罐体破裂工业盐酸泄漏污染事故。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提供盐酸的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沙生产基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无六氟丙烷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情况下,擅自建成六氟丙烷生产项目,去年2月起正式生产,该公司违反《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目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责令六氟丙烷生产线停止生产、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4月4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检查发现,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改建多条生产线并投产,违反《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目前,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的改建生产线停产,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罚款10万元。
三、杭州科汇仪器开发联合公司
违反放射性污染环境评价制度案
4月21日,杭州市环保局拱墅分局检查发现,杭州科汇仪器开发联合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于设立工作场所进行水分密度仪(含有Ⅳ类放射源)的研发和生产,该公司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拱墅分局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