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辩焦点3:
听筒线是杀人工具?
根据公诉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据,在事发现场,警方从藏尸的编织袋内除了发现作案的工具之外还发现了一根长达两米的连接电话和听筒的电话线。在徐丹之前的几份笔录中均记载着:徐丹在胡建民喝下安眠药,倒在床上后,用电话线勒死了胡建民。
但当天在法庭上,徐丹否认自己曾经用电话线勒死胡建民。她说,胡建民在喝下安眠药后倒在了徐丹的床上,她当时很害怕,在第二天早上上班前,她才发现胡建民已经停止呼吸。在编织袋里发现的电话线,只是她本来打算分尸时用来捆绑死者双腿的。
临时改口供是否可信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表示,公诉人的论断都建立在徐丹之前几份笔录的基础之上,关于故意杀人并没有其他更充分的人证、物证,现在徐丹否定了自己之前的说法,那么公诉人之前判定徐丹故意杀人的基础便不存在了。同时辩护律师提到,如果仅仅是分尸,那么仅仅涉及到侮辱尸体罪,可是事情发生已经10年了,这项罪名也已经过了追诉期。
对此,公诉人认为,徐丹之前在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前后总共作了8份笔录,而这8份笔录中徐丹口径一致,均承认了自己用杀害胡建民的事实。现在在法庭上徐丹却突然改了说法,不承认杀害胡建民,她临时所更改内容的可信度并不高,不应该为法庭所采信。
经过法庭上5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下次开庭时间暂时还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