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违规是爆炸直接原因
事故带出“财险理赔第一单”
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6·15”爆炸事故(本报曾做详尽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有关部门初步查明,这次爆炸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带出的投保总额为3800万元的巨额企业财产保险,同样令人关注。
事故引出“财险理赔第一单”
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已有近50年生产历史。6月15日,公司双氧水车间发生爆炸,造成两死一伤,大面积的厂房及双氧水生产线被毁,损失惨重。
去年6月,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公司,续保了一份保额为3800万元的企业财产险。事发当天,中国人保财险省、市分公司迅速成立理赔工作小组,龙泉支公司立即启动大灾理赔应急预案,以尽快帮助公司恢复生产。
这是中国人保财险在该市受理的最大一起保险财产爆炸案,因而被称为“财险理赔第一单”。目前,有关理赔事宜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丽水市安监局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事故专家组,立即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6月19日,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造成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6·15”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笔者获悉,有关部门初步查明,这次爆炸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尽管不是“重大责任事故”,但涉及环境污染问题,波及面广,影响深远。
事故调查组和有关专家对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查明爆炸事故直接原因在于:“操作工杨某某在做工作液回收工作时,配制釜内的工作液中含有的双氧水剧烈分解,在配制釜人孔盖没有打开的情况下(按操作规程应打开),无法得到及时泄压,引发爆炸起火,然后引燃引爆车间其他装置中的工作液及有机原料,继而引发大火,并蔓延到其他车间。”
丽水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现已查明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最后调查结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公司此次发生的事故,是继2004年8月31日缙云寿尔福有限公司发生3人死亡爆炸事故后,在该市发生的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