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000万元扶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每招收一名博士后,博士后科研站可获得5万元奖励……昨天,杭州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为创建创新型城市,即将下发《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和10个配套政策。
每年8000万元扶持创新
“十一五”期间,设立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其中新增8000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0万资金用于扶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高级别研究院资助百万元
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企业与国家级大院大所名校共同兴办的分支机构或企业中央研究院,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评定为优秀企业研发机构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中国驰名商标”奖50万元
首次将专利、商标、版权纳入市级知识产权政策文件,明确政府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给予20万元的奖励等。
首次把商标、免检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对首次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驰)名商标、免检产品号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
高层紧缺人才有望解决住房
新批准增设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对新批准增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一次性科研补助5万元。对列入“杭州钱江特聘专家计划”的专家,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此外,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解决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