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民法典草案在全国两会上讨论热烈。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律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草案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钱报记者昨天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去听听老百姓在关心什么?
网贷方便陷阱也多禁止高利放贷很有针对性
地点:和平广场附近一家银行门口人物:徐女士、刘先生
关注法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网贷方便陷阱也多
禁止高利放贷很有针对性
地点:和平广场附近一家银行门口
人物:徐女士、刘先生
徐女士刚从银行出来,来银行,是咨询贷款的事。
聊起这次全国两会讨论民法典草案她关注什么?她说:“我很关心从国家层面,对高利贷进行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这个点。”
徐女士在杭州创业,有时资金周转需要借贷,她最怕高利贷,“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闺蜜的婆婆,曾为了赚钱,瞒着家人,进行高风险的投资理财。后来亏本了,又偷偷去借高利贷,以为能把亏损赚回来。结果赔了100多万。”
在徐女士看来,但凡从事正规生意,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都能找到借贷方式,“现在网贷很方便,导致一些人不清醒的欲望被释放了。其实,里面陷阱很多,民法典草案有这样的法条,我感觉很有针对性。”
与徐女士一样,29岁的刘先生也对禁止高利放贷很关注。
有段时间为了买车,刘先生下载了不少借贷APP,“利率都不低,日利率万分之五以上。”
刘先生说,此后,自己就频繁收到一些借贷平台发来的短信,“说认定我信誉良好,有几十万的额度让我申请,立刻到账。我还是很警惕的。”
刘先生认为,法律从源头上禁止高利放贷,之后的种种恶性循环也就被打破了,“我给这个法条点赞!”
小区公共收益不仅要共有,还要共知
地点:杭州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新元社区人物:倪大伯、陈叔叔、周大姐
关注法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共收益
不仅要共有,还要共知
地点:杭州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新元社区
人物:倪大伯、陈叔叔、周大姐
“我早上看新闻里说,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也属于业主共有的啊?”
“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们小区早就在这么做了。”
在杭州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新元金沙家园小区里,几位居民凑在一起聊小区公共收益的话题。
这里是一个回迁安置房小区。小区里公共停车位、沿街店面等产生的经营性收入都会纳入到小区里一个专门的账户,用于日常维护、检修等。每年年底,小区还会拿出部分收益,给大家发发福利,看望帮助生活困难的居民。
居民倪大伯说,自从小区电梯里开始安装电梯广告屏时,他就在关注广告收益该归谁的问题了,“这些广告屏不会是白白地装在小区里吧?总有广告费的。”倪大伯说,他曾多次到社区里了解此事,才了解到产生的广告收益归小区集体所有。
“民法典草案里面有法条就讲到,小区里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成本后归我们业主共有。”坐在一侧的陈叔叔说,很多小区都有产生收益的公共区域,现在法条里写得很清楚,这让业主监督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商业行为就更加简单明确了。
“我觉得光是收入共有还不够,还应该在各项开支、维护费用做到让大家共知。”倪大伯在一旁补充。
熊孩子玩游戏乱充钱这下不怕了
地点: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人物:陈女士、黎先生、邓女士
关注法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熊孩子玩游戏乱充钱
这下不怕了
地点: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人物:陈女士、黎先生、邓女士
周日的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很热闹,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游玩。陈女士刚在阴凉处坐下,一旁10岁的儿子接过手机,盯着不放。
“现在的孩子爱玩手机真是个大问题。”聊起民法典草案,作为家长的她,最关心的还是和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陈女士说,这次疫情,很多孩子宅在家玩电子产品,“新闻里常见,家长稍不注意,孩子就打赏了很多钱。”
按照民法典草案里的有关法条,毫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动辄上万,甚至十几万元的充值、打赏,很难被认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也就是说,家长是可以要求退款的。
一旁的黎先生,对关于未成年人给网络游戏、直播平台大额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也有所关注。他觉得,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打赏等行为,“说到底是一种非理性消费”。而民法典草案里的相关内容,能有效防止青少年沉迷游戏,阻止他们形成不健康的金钱观、价值观。
冷静过后还不行再离也不迟
地点:下城区北山街道金祝社区人物:工作人员卢女士、石女士、居民魏阿姨
关注法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过后还不行 再离也不迟
地点:下城区北山街道金祝社区
人物:工作人员卢女士、石女士、居民魏阿姨
“全国两会讨论民法典草案,大家关注什么?”记者问。
卢女士想了想说,“听说有个什么离婚冷静期,这个我很赞成。”
“现在,很多小年轻属于冲动离婚。小矛盾要互相包容嘛!”卢女士觉得,这个离婚冷静期的想法蛮好的,感觉给夫妻双方一个台阶下。
“夫妻吵架闹离婚,真到了民政局,又有点后悔,但谁也不愿退一步。有了30天的冷静期,两人回去冷静下来,也许就不离了。”卢女士补充道,“即使冷静下来思考过后,发现真的不想和对方过日子,再离也不迟嘛。”
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石女士提出:“如果是因为家暴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太长,弱势一方会很煎熬。我曾经接访过被家暴的女性,她们常年担惊受怕,下定决心离婚就是希望早点解脱。”所以,石女士认为,法条可以把各种因素考虑进去。“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冲动、轻率离婚,也可以让因家暴、赌博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离婚的人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