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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2-01-20 13:58:0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蒋欣如 翁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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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1月20日上午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并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2个审查结果报告;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通过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各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服务大局强、为民情怀浓、依法履职好,彰显了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紧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履职行权,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强化法治保障。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代表团认为,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各代表团对省“两院”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省“两院”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草案,提出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学忠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袁家军、梁黎明、熊建平、姒健敏、李卫宁、赵光君、史济锡、鲁俊等出席会议。

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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