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看这床垫软吗?”日前,李大(化名)扶着70多岁的黄阿婆坐在崭新的实木床边,老人摸着绣着牡丹花的被套直点头。望着这对在法庭调解下重归于好的母子,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芋溪和”调解员杨菊素红了眼眶,半年前这里还是赡养纠纷的“战场”。
2024年10月的一天,大溪法庭立案窗口迎来一位佝偻着背的老人。她攥着诉状,诉说着令人心酸的家事。
原来,这位黄阿婆早年丧偶,一个人拉扯两个儿女长大。儿女成家后,她再婚,当时儿子李大不赞成。为了这事,母子俩闹得不痛快,此后还断了来往。几年后,再婚老伴病逝,黄阿婆想回老房子与儿子共同生活。而儿子对母亲当年的气话“我再嫁后,就和你没有关系了”耿耿于怀,甚至提出“住回老家可以,房租一个月500元”的要求。
收到诉状当天,“芋溪和”巾帼人大调解员杨菊素与法官尚文婷联系到了李大。
“这是我们娘俩的事,村里解决不了,你们也不可能解决。”李大对于法庭的来电有些抗拒。“直接开庭,矛盾可能加剧,让我们试试。”在尚文婷的劝说下,李大最终来到了法庭的家事调解室。
调解室里,李大语气生硬:“她走的时候多坚决,说此后与我没关系了。那时我婚房漏雨,都没娘搭把手。”
调解陷入僵局,杨菊素突然打破沉默,笑着说:“你说要收房租?行!但咱先算算你欠的房租,你在娘胎里住了十个月,这房租打算怎么还?从小到大吃穿用度、读书成家,你又打算怎么还?”
李大瞬间哑然。一旁的尚文婷接着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今天我们更想算算‘良心账’……”
另一边,杨菊素也做起了黄阿婆的工作:“我们体谅你的难处,但当年你说的话确实有点狠……”黄阿婆意识到,这话说错了。
次日一早,想通了的李大给尚文婷打电话:“尚法官,家里扫干净了,今天就去接我妈。”
当天飘着雨,李大把母亲一路搀回了家,李大媳妇早备好了热腾腾的猪脚面线。
“调解不是‘和稀泥’,要让法理穿透岁月、让温情融化坚冰。”杨菊素看着自己与这对母子的合影感慨。“家事纠纷化解不能止步于案结事了,更要续情续缘。”尚文婷说。
这也是大溪法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的又一温情案例,在涉老家事纠纷中创新“诊疗式调解法”,即法官与调解员组成“治疗小组”,通过观察相处细节、倾听陈年旧事、探寻情感症结、把准法律脉搏等方式,已成功化解赡养、继承、抚养权、分家析产等家事纠纷20余起,调解成功率超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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