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孙颖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过孟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免去吕献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糜方强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陈欧阳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电话:0571-85312220
传真:0571-8517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