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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开展“五水共治”监督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夏宝龙作出批示
2016年04月12日 15:24:5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日报记者/廖小清 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浙江在线4月12日讯(浙江日报记者/廖小清 浙江在线记者/董洁)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召开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今年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这两项监督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1个市联动开展治水治气专项监督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作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作部署。

  夏宝龙在批示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省委“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决策部署专项监督,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是全省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一线”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回应群众呼声、解决群众所盼的有力举措。全省各级人大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依据治水、治气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监督重点,找准短板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配合,切实搞好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使“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刻认识开展两项监督的意义,迅速开展检查监督,形成工作整体合力,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把握重点,有效履职、有力监督,全力助推省委“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加强,为浙江的水更清、天更蓝发挥人大应有作用。

标签: 五水共治|大气污染 责任编辑: 胡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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