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 记者 翁宇君 摄
浙江在线1月26日讯(记者 翁宇君 见习记者 高雅)植物的茁壮成长仰赖环境滋养,于市场主体而言,营商环境便是其发展的“沃土良田”和“阳光雨露”。
1月26日,伴随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闭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浙江为何于此时出台该条例?《条例》将为浙江经济吹来怎样的“春风”?这部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立下了护企发展的“定海神针”。
“加”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环顾国内多省,江苏、广东、河南、云南等19个省及北京、上海、重庆等市均已出台营商环境相关条例。2019年,国务院也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或许有人会问,浙江此举是否显得“姗姗来迟”?
其实,回顾过去几年浙江在两会期间审议的条例,就会发现蛛丝马迹。《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营商环境”的身影一直贯穿于其中,为浙江这个资源小省迸发经济大活力提供持续助力。
两会期间,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条例》 记者 翁宇君 摄
“过去有关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专项法规,小切口精准发力,比如最多跑一次、公共数据、民营经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都已经进行系统性规范。”参与此次立法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人士表示,伴随2023年浙江推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浙江明确了构建“1+N”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是“加上”的那个“1”。
他表示,此次《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了立法的基础性、综合性和引领性。在专项法规完善相关制度的前提下,作为营商环境综合立法的《条例》出台恰逢其时。“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当前的一些痛点堵点,《条例》的必然性也不言而喻。”
“减”
《条例》共十章九十六条,在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动动手指,政务服务事项秒办,伴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等推进,浙江一直在为企业做“减法”。
“实践中,企业多重报送情况较突出,建议增加顶层设计,对税务等报送表格予以统一,减轻企业负担。”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仙居县委副书记、县长占雅静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关切,《条例》中恰有提及。在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条例》明确建立“一件事”一次办、即时办、线上办、就近办和企业报表、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制度。
省政协委员林东 记者 高雅 摄
一件事“一次办”,办不成事时,还有“兜底”策略——《条例》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协调解决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对于这一规定,省政协委员、杭州绿盛集团董事长林东颇有感悟。“这是一项非常贴心的举措。”作为浙江LHD大型海洋潮流能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林东对新兴的海洋经济领域十分关注,而新领域的业态瞬息万变,企业运行时很可能遇到现有政务服务覆盖不到的领域。
林东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海洋潮流发电是浙商在海洋科技探索中的新成果,但走向产业化时就曾在税率方面遇到“难题”:海洋潮流发电该按照13%增值税税率来算,还是按照3%至6%的风力、光伏、水力发电来算?“有了这个窗口,遇到类似新问题就会便利很多。”林东说,不仅自己,千万浙商都能从中获得便利,为企业在创新中“减负”。“这也体现了浙江开放、包容、主动拥抱变化的精神。”林东表示。
“乘”
当《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省人民大会堂的鼓掌声声中通过时,浙江大地上的许多创新实践正式成为了《条例》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浙江,企业政务服务改革蹚过“办事效率”的深水区后,如何进一步催化浙江千万市场主体的发展?为企业做“减法”之后,更要做“乘法”,这些政府增值服务创新实践便是答案——
走进杭州市钱塘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专员正与企业代表进行会客式交流。“一楼提供市场准入、项目联审、纳税等政务服务,二楼是于去年8月新开辟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当于是一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的平台。”杭州市钱塘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王莹告诉记者,服务中心通过设立人才、科创、政策、金融、法治、开放等8个服务板块,提供180余项增值化服务。
“这是一个更“懂企业’的服务中心,为企业破解成长烦恼。”王莹表示。
而在200多公里之外的衢州智造新城,企业则有了专属的“企业社区”。
“衢州智造新城规划面积约为117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200多家企业和10万多名职工。”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向浙江在线记者介绍,智造新城面积大、企业多,各种问题和需求纷繁复杂,原有的两个企业服务中心很难及时、精准提供助企服务。
衢州智造新城企业社区网格分布图 图片源自受访者
如何破解部门服务和企业需求间的“最后一公里”?5个新成立的企业社区成为了答案。在企业社区辖区内,职工是“社区居民”,企业是“社区家庭”,每家企业都有专门的网格员对接……
翻开《条例》,便可以找到这些创新实践的踪迹: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按照企业所在地域、所属行业,划分企业(行业)设区……一系列的政府增值服务是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地基。
“除”
“优化营商环境,要增大分子,也要减小分母。”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此前,他曾经多次参与《条例》的立法工作。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企业面对的内外部阻力无疑是其基本盘,也是左右着发展速度的“分母”。
“某市文件规定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应选当地注册登记的企业,某县文件要求该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限额30万元以下的社会性服务类业务直接向县属国有企业采购……”这是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检查中,被督促整改的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
范柏乃 图片源自受访者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困境是市场准入不平等问题。”范柏乃直言,当下,全省各市县几乎都设立了城市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和产业投资公司,这些投资公司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空间。需要通过立法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提高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平等性。
而破除隐性壁垒、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正是《条例》立法初衷之一,《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招投标、政府采购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而面朝企业内部,面对调研中企业呼声极高的民企反腐问题,第八十九条明确,民企内部工作人员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审查……
伴随闭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高票通过,省人大代表和列席的政协委员们从浙江省人民大会堂中陆续走出,带着这阵营商环境的春风,返回全省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