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7日讯(记者 李心怡)没有一声电话铃响,快递就被悄无声息地放在了驿站。这种快递“不告而投”的烦恼你有过吗?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此前也有“快件须投递至约定地址”的相关规定,但新《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处罚认定条款,使得市民能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通过举报维权。这会对快递服务产生多大影响?记者实地走访杭州多家菜鸟驿站、快递公司,了解快递从业者、普通市民、网友以及律师对此新规的看法。
丰巢快递柜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上门还是自取?市民各有需求
随着#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相关话题登上热搜,网友首先吵开了。
有网友表示,付了快递费,快递当然要送上门。“快递驿站设置在小区外面,距离走到家里还要走四五百米的路,有时候收到大件的快递分量重,还要先回家拿个小推车过来搬,太不方便了。”
也有网友持相反意见:“我还是喜欢驿站,一来保护隐私,二来平时上班人不在家,放在驿站可以下班去取,更方便。”
某博主在微博发表的近2万人参与的投票显示,46%的网友更希望快递上门,19%的用户愿意把快递放在快递柜里,24%的网友表示不管快递放哪儿,需先征求收件方的同意。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事前征求收件人同意”其实是问题的关键和核心。线下,记者在杭州市拱墅区的一家快递驿站碰到了前来取快递的市民陈女士,“目前小区的快递没有送上门不说,有些快递员不发短信不打电话就把快递直接扔到驿站,我的快递连到了都不知道。”她抱怨道,“向快递公司也投诉了好几次,就是没有用。希望政策早日实施。”采访中,对于“不发短信”“不打电话”的派单方式,是市民诟病的核心。
而同来取快递的方大伯则提出了他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当快递派送人员给予了充分的通知时,收件者也需要给予更多的理解,“要是全都要求送货上门,快递成本必然增加,商家就会将快递成本加在商品单价里或者不包邮,到时候还是我们消费者买单。”
快递企业已逐步实施新规,但问题不少
那么,快递的配送方怎么看?
记者来到圆通快递杭州得胜网点,几个快递小哥正蹲在地上分拣刚到的快递,并对快递进行打包、装车,准备派送。该网点负责人皇甫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收到关于《办法》即将实施的通知,接下来会对员工开展进一步培训,加强引导。然而他也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一些困难。
“快递到货后,遇到收货人不在家、地址不详细或者电话打不通该怎么办?如果小区有门禁,快递员进不去又该怎么办?”皇甫先生认为这些都是后续亟需各方合力,共同推动解决的问题。
皇甫先生也坦言了后续的顾虑,“如果每个件都要派送上门,那么势必会拉长快递员的派送时间。目前,我们网点有8名业务员,每人每天的派送量在300到400件之间,如果上门派件量陡增可能会出现人手不够、派送不及时、运营成本增加等现象。”皇甫先生说。
杭州拱墅区的一家菜鸟驿站 浙江在线 记者 李心怡 摄
而在顺丰、京东看来,快递新规带来的影响似乎相对较小。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规实施之前,公司已要求所有快递员在送件之前联系客户,确认快递能否放在快递柜或者快递站。
此外,记者了解到,多家快递企业均已针对新规开始提前布局,积极落实。杭州申通快递公司将通过优化技术手段,比如派件的智能化电联、前端揽收时的客户选择、对明确要求上门的快件进行标志识别等,来增强派件效率,优化派件结构与路线;杭州邮政公司已组织召开班前会、夕会,结合邮政企业内部管理办法制订了相关考核要求。
律师建议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快递新规的实施会对快递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
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唐丹麒表示,对企业来说,无疑强化了快递企业的责任,如果每个快递派送前都需要询问,快递派送的效率会受到一定影响;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该规定加强保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但同时也可能导致一部分不愿意被快递电话、短信“骚扰”的消费者产生不悦。
追溯“快递送货上门”话题的阶段性发展,唐丹麒分析,随着互联网发展和权利保护加强,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快递柜免费阶段,那时候基本没有这方面问题,大家对于快递“最后一百米”的话题讨论比较少。
二是从快递柜需要收费起,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快递入柜,换由其他投送方式。
第三阶段是自个人信息匿名后,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终端无法自动匹配用户信息,获悉用户的投递偏好,更多需要依靠快递员与消费者沟通,明确投递方式。
消费者各有各的需求,唐丹麒建议,从快递源头开始变革,现在很多人会在收件地址上写明:xx小区xx房号(快递不入柜),这是一个自发行为。但如果能将“是否入柜”作为一个选项,或者在快递面单上标注显示投递方式,那么就解决很多问题。既不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又保障消费者的个人选择权。
另外,律师建议,对于一些特定物品,如大件物品、贵重物品、生鲜物品,还是要以送货上门为准备原则。既提供更优质服务,也避免一些丢件或损害的日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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