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5日讯(见习记者 汪雨晨)2023年4月,中国科协面向中央在京单位开展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目前全国多地已相继试水,浙江也紧跟步伐。
近日,浙江省科协、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全省启动科普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此次科普职称评审针对哪些人群?有什么要求?
记者从浙江省科协了解到,此次申报工作面向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科普专业中级、高级职称,并设置了科普研究方向、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两个专业方向。个人申请需在2024年9月4日前完成。
具体申报条件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中,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知截图
在评审方面,不同专业方向评审的侧重点也不同。科普研究方向着重评价科普理论研究学术影响力等,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着重评价科普原创能力和科普传播工作社会效益。不管是优质展览展品、创意音频视频、科普动漫、游戏、电影等内容创作,还是活动赛事组织,讲座报告开展等均被纳入了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的评审条件。
此外,在此次评审工作中,浙江也开启了与其他专业职称的互认: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从事科普工作满1年的,可转评同层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转评后从事科普工作满1年,符合高一层级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层级职称,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从事科普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底前科普专业人员取得的群众文化系列职称,视同取得同层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无需转评,符合高一层级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科普职称的设立,期待实现从单纯的用人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功能向为全社会提供人才评价公共服务功能转变。”浙江省科协科普部部长龙爱民曾表示,有了科普“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科普将不再是一时兴起的冲动和爱好,而是其投身一辈子的事业和责任,科普专业职称也是对其科普业绩的一种认可。浙江省科协也表示,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科普专业职称知晓度,推动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为科普工作者打破职业发展壁垒、为科普人才的成长注入强劲动力,壮大科普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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