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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屏障 杭州发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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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15
18:39:24
2024-08-15 18:39:24 来源: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陈卓妤

浙江在线8月15日讯(见习记者 陈卓妤)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当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8·15”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见习记者 陈卓妤 摄

会上,两院共同发布了《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情况报告(2022.1—2024.6)》,多维度呈现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履职情况。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14件、办结603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18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78件、行政公益诉讼8件。人民法院已审结民事公益诉讼157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案件范围既涉及水、林、土、固体废物等传统环境污染问题,也涉及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排放等新类型案件。

此次同时发布的12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具有涵盖领域广泛、监督方式多元、内外协作密切等特点。案例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类型,包含了山水林田气及古树名木、野生动物等多环境要素的保护,集中反映了先予执行、替代修复、诉前保全等一系列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发展、新举措,也凸显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和多样性。

《指引》共12条,从适用范围、认购条件、评估认购程序及责任衔接等方面明确了司法认购碳汇修复工作程序。对于原地补植复绿等直接修复措施存在客观困难,直接修复措施无法弥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被告人也有以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主观意愿,同意以认购碳汇形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可以适用该指引。对于被告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和碳汇损失赔偿的,人民检察院应在起诉书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载明,并在量刑建议时予以考虑;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查明事实部分载明,作为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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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生态;环境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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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当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8·15”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