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记者 李心怡 通讯员 章喆蓉 余菁菁)12月26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近年来,杭州先后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并连续3年位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百强科技集群第14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多年保持省会城市第一。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杭州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
《条例》根据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方案内容,明确杭州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纠纷快速处理、对外交流合作、成果转化运用、涉外纠纷维权等方面依法开展先行先试。
其中,《条例》指出,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建立市场导向的知识产权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运用、跟踪反馈等机制;明确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务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可以将职务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完成人等。
针对知识产权执法难的问题,《条例》着力完善执法规则。比如,细化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和商业秘密执法相关内容;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创设具体条款保护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平台内经营者权益,明确平台经营者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义务等。
此外,《条例》还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知识产权标准化、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发展、人才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
“下一步,杭州将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聚焦主导产业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等多种方式,推动专利向企业快速转化,设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等,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全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