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8日讯(记者 汪雨晨 通讯员 杭司轩)7月28日,《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下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会上就《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介绍。据悉,《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图源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濒海沿江,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气象灾害易发,短时强降水、雷电、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极为活跃。近年来,杭州市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据悉,杭州每年平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386.2次,其中强对流天气相关预警信号722次。
强对流天气生命周期极短、局地性极强,常常在几十分钟内从“晴空万里”演变为“狂风骤雨”,留给预警和反应的时间窗口非常有限。传统的防汛防台体系应对台风、梅雨时驾轻就熟,但面对这种“快闪式”极端天气,基层常陷入被动局面。正是这一现实痛点,催生了这部地方政府规章。
《规定》立足杭州实际,总结杭州成熟经验,吸收各地有效做法,对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规范,共计29条。《规定》的设计逻辑,可以概括为“全链条覆盖、基层赋权、数智支撑”。
在预防端,它区分了不同灾种(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对重点行业和场所提出了日常防范要求。旅游新业态、大型群众性活动、景区等过去相对模糊的领域,如今有了明确的“安全作业指南”——经营者必须将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注强对流天气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在收到高等级预警信号后及时采取调整活动时间、暂停活动、疏散人员等应急处置措施。
在预警传播上,《规定》建立了预报预警统一发布和属地发布原则,并特别强调要有效覆盖特殊群体。更重要的是,它要求建立“趋势研判、预报预警、高级别靶向直达”的递进式服务机制,提高预防和响应的提前量。
而整个制度设计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临灾处置环节对基层的充分“授权”。《规定》明确:一旦接收到强对流天气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实际已经出现灾情险情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当立即启动灾害应对机制,无需被动等待,可以果断叫应、叫醒高风险区干部群众,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标识警示危险区域、危险道路,开放避灾安置场所。这等于把应急响应的“开启键”交到了一线指挥员手中,实现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处置”的实质性转变。
同时,数智治理被贯穿于全流程。气象部门将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短临预报准确率,并通过“数智气象治理系统”将信息实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让预警与响应之间的“时间差”进一步压缩。
在灾后救助方面,《规定》提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和灾害救助体系,并对在防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条款中设置了容错免责条款,这为敢于在危急时刻果断决策的基层干部提供了制度“安全网”,避免因事后追责而束手束脚。当然,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也将依法依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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