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8日讯(记者 陈卓妤 通讯员 顾俊丽)“没想到孩子能在这么温暖的幼儿园生活,我们不再害怕被异样看待,感到特别幸运、安心。”在杭州始版桥幼儿园孤独症儿童友好班的留言墙上,一位家长留下了这样一段话。作为浙江首个“孤独症友好幼儿园”,始版桥幼儿园创建1年来,已累计招收中重度孤独症儿童21名。
家长的安心,将不再是个案。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学前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点击此处查看原文件),明确将普惠性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构建起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学前特殊教育体系。

图片源自杭州始版桥幼儿园
“近年来,浙江省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但幼儿园阶段仍是薄弱环节。”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孤独症谱系障碍、发育迟缓等特殊儿童早期发现率提高,家长对高质量学前融合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为此,《指导意见》在服务对象、康教融合、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服务对象覆盖3周岁到入小学前的适龄特殊儿童,主要为以下两类:一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等残疾儿童;二是持三级医院出具的孤独症谱系障碍、脑瘫、语言发展障碍、发育迟缓、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发育性障碍等医学诊断证明的学前适龄特殊儿童。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医疗、康复、教育破壁,实现康教融合,即“医疗康复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实现特殊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同步开展康复训练与教育保育,通过接受早期干预,实现身心全面发展。
在实施主体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提供学前特殊教育的主体,不仅包括普惠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的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专门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接收主体,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接收特殊儿童入园,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指导意见》对教育环境、保教活动、资源配备、师资队伍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应创设无障碍的融合教育环境,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中心),配备资源教师和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辅具及玩教具。其中,明确要求学前特殊儿童每日应有多次、累计120分钟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不低于1小时。此外,聚焦特殊儿童的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等,科学设计衔接坡度,助力特殊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
《指导意见》还要求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保教全要素全过程。通过数智技术,实现对特殊儿童发展状况的动态跟踪,提升保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联合高校开展孤独症儿童等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区域共建共享。

图片源自“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