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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了吸毒的爸爸,我还能不能再找回我的家》后续
爸爸戒毒这两年,我的家到底在哪里
2016年07月12日 03:56:43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汪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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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彬一个人坐在出租屋里,他不知道接下来两年该怎么过。

  浙江在线7月1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汪子芳)自从7月2日打了那个举报电话,小彬的生活变化了太多。

  他举报了那个常常吸毒、吸完毒就对他拳打脚踢的爸爸,他从民警那里听到,爸爸要被送去强制戒毒两年。

  惊恐之余,他陷入了没边的孤独和无助,他确信自己做得没错,但他也隐约知道,自己也许再也没有家了。(详见本报7月6日A11版)

  两年,谁来抚养小彬?谁来承担他的生活费?开学后又由谁来承担他的学费和餐费?这些问题,一直压在记者心里,也压在办案民警心里。

  这些天,绍兴警方找过小彬的妈妈,一直在做他亲戚的工作,也联系过当地民政部门,操碎了心……

  孩子暂由“阿姨”接管

  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事发后,只有一个人愿意照顾小彬。这个人姓吴,是爸爸的前女友,一直对小彬还不错。这段时间,小彬还和以前一样,住在那间10平方米出租屋里,只不过陪伴他的人换成了这个吴阿姨。

  可是,吴阿姨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加班到深夜,由她一个人抚养小彬显然不现实。更何况,因为一些私人原因,照顾小彬这件事她还一直瞒着家里人。

  “小彬的独立能力很强,他早在吴女士的指导下学会了做饭。”民警告诉记者,羽林派出所已经决定与小彬结对,“我们会负责他的午餐费,确保他能够在学校里吃上饭。”

  考虑到小彬暑期生活太单一,民警还特意邀请小彬免费参加绍兴市公安局组织的群蓝星夏令营活动。他们甚至在考虑,下学期把小彬转学到派出所附近的一所小学,好方便照顾。

  “但是,还是得为他找到指定监护人和住处,我们才可以放心。”民警说。

  妈妈不要、亲戚不管

  10岁小彬的家在哪里

  事实上,从小彬爸爸被警方带走的那一刻,民警们就在为这个小男孩寻求可能的家。

  “我们给他亲生母亲打了好几个电话,但她说自己在重庆老家,没有能力照顾小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接过电话了。”民警说,他们通过走访得知,她并不在重庆,而是在新昌重新组建了家庭,并不愿意抚养小彬。“就算找到她希望也不大,孩子曾在她那里待过,并没有得到好的照顾。”

  而小彬的父系亲属当中,唯一照顾过他的奶奶得了重病,大伯和姑姑们也不愿意揽下这个活。

  亲戚这条路走不通了,那福利院呢?当地福利院院长说,因为孩子还有法定监护人,所以无权接收小彬。

  再后来,民警只好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说,是可以为小彬申请困境儿童救助,但前提是要有一个愿意照顾他的监护人。

  一切努力,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律师说法 可以撤销父母监护权孩子由指定的福利机构来抚养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小彬的事情比较复杂,主要涉及到抚养权和监护权的问题。

  按照顺位监护人资格,父亲被强制戒毒,小彬应当由亲生母亲或奶奶抚养,其他家属只有道德上的抚养义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如果没有人愿意接收,要由小彬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作为接收方,负责他的监管,再将监护权交给当地民政局。

  根据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院、公安部、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就小彬的情况看,可以由当地民政局按照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再由民政局接管,将孩子送到民政局所属的福利机构抚养。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可以通过特别程序,在一个月之内审结。孩子进入福利院之后,有家庭寄养、自愿助养、机构代养、寄宿学校等抚养方式。一般而言,孩子先过渡一两年,再送到政府指定的寄宿学校委托抚养,这样对于小彬而言更容易接受。

  部门说法 可以由监护人出面申请困境儿童补助金

  当然,在走到打官司撤销监护权这一步之前,记者和民警都仍然希望可以通过民政部门解决小彬的生活问题。

  记者咨询了新昌县民政局,该局社会救助科一位姓俞的科长告诉记者,按照小彬的情况,可以领取每个月819元的困境儿童补助金。不过,按照工作流程,在落实补助金之前,工作人员需要调查核实,还需要监护人申请,最后还需要审批。

  随后,记者致电绍兴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小彬的情况属于困境儿童,可以给予补助,但正如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所言,这需要监护人才能申请。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拟按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予以小彬生活保障,可以由“吴阿姨”作为指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我们希望帮助10岁的小彬找到一个可以正常成长的家,钱江晚报也会持续关注小彬的成长。

标签: 小彬;监护人;民政局;困境儿童;民政部门;监护权;民警;孩子;监护人资格;阿姨 责任编辑: 曾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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