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6日讯(记者 方臻子)今年全国两会,“民营经济”是各方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联主席王建沂今年的履职重点之一,就聚焦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上。
王建沂
他援引数据称,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4700多万家,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民营经济形成了“56789”的特征。然而,近年来民营企业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困难和挑战,虽然他们在超预期因素等的冲击下展现出强有力的韧性和活力,但如何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土壤和养分”,依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问题之一,是当前大部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保护的规定,缺乏统一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王建沂代表从中读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长期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探索地方性立法。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王建沂代表认为,为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现有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地方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国层面研究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已具备条件。
对此,他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研究出台全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他看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的出台,可重点从“优化政务服务和融资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平等准入的措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