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转暖,杭州西湖水域擅自垂钓、游泳等问题有所反弹,西湖水域管理处、景区公安分局、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相关沿湖管理处共同启动2023年西湖“亮剑”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4月22日晚,记者跟随联合行动执法及管理人员开展夜间巡查。
晚上9时起,通过整合景区面上执法管理力量,针对擅自游泳、擅自垂钓等西湖水域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行动队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排兵布阵。
不到2个小时,连续查到4名擅自捕捞和垂钓人员。
9时50分许,联合行动队在茅乡茶居附近水域,发现程某(化名)用捕鱼网兜,捞起不少泥鳅、黑鱼和龙虾。根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西湖内除规定的垂钓区外,禁止垂钓鱼、虾等水生动物。禁止在西湖内擅自捕鱼、采摘水生植物、捕杀飞禽。
对于程某的行为,队员们进行了劝解,并根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罚款100元。抓到的水生动物,进行了放生。
10时01分,在茅家埠内塘,发现李某(化名)用铁钳夹起不少鱼。22时37分,在西湖天地问水亭附近,发现杨某(化名)和张某(化名)正用路亚竿垂钓。
张某发现行动队员后,迅速将鱼竿藏匿在路边草丛里。最终,3人都被罚款100元,所得鱼获被放生。
“我们针对西湖水上的安全秩序,每年都会启动联动整治,主要目的是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有序文明的游览环境。”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水域监管科副科长潘世安告诉潮新闻记者。
潘世安提醒市民,《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适用范围,除了五大湖区外,也包括上游溪流、池、涧等,都不能擅自游泳、垂钓。
“亮剑”整治行动包括夜间擅自垂钓专项和晨间擅自游泳两块。夜间擅自垂钓整治时间一般为21:00至次日凌晨2:00,重点整治区域为湖滨、苏堤沿线等五大重点区域;晨间擅自游泳整治时间为晨间5:30至8:00,重点针对小南湖水域、卧龙桥-玉带桥水域、苏堤望山桥至跨虹桥水域。
如发现西湖偷钓、擅自游泳等不文明现象,可及时拨打西湖水域监督电话0571—8702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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