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新一批15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其中,浙江有2家园区上榜。
获得命名的园区总体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效益好,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强,创新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建设模式各具特色,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浙江上榜的2家园区有啥特色和亮点?一起瞧一瞧~
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
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位于浙江省金华东阳市,集影视拍摄、旅游度假、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
创建以来,园区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健全产业链条,构建从立项审片、拍摄制作到产权交易、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的全体系支撑。推动影视文旅全域发展,融合文创、娱乐等多种业态,打造多维度文旅消费场景和多元影视特色文旅产品,促进影视文旅互生互促深度融合。
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
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占地面积9.2平方公里,呈现“一核两区”空间布局,是以文化旅游、研学教育、数字文化、工艺美术为核心业态的文化产业功能区。
依托丰富的儒学文化资源,园区积极推动南孔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南孔爷爷特色IP、南孔文创、南孔研学等特色文化产品,擦亮“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示范园区采取创建方式进行命名。园区要创建成为示范园区,应当先取得创建资格并开展创建培育。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合格后,命名为示范园区。
申报创建示范园区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01
园区设立满2年,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
02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03
创建主体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重点建设项目,并有专门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支持园区建设发展;
04
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土地集约利用,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者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
05
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园区建设发展工作,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较强创新管理能力;
06
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所在省(区、市)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
07
园区及其运营管理机构近2年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08
已是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者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培育园区。
《管理办法》强调,示范园区示范期为5年、示范基地示范期为3年,自获得命名之日起计算。文化和旅游部对示范期即将到期的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复核,通过复核的,保留命名并重新计算示范期;未通过复核的,撤销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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