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磐安县举行“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启动暨放生碑揭碑仪式,一块有着126年历史的生态石碑再次现身文溪河畔。
这块高2.7米、宽0.7米、厚0.15米的石碑立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由当时安文双坑村37名参与放生事务管理的村民共同发起立下。碑文内容涉及鱼鳖等保护区域的圈定,明确禁止村民从事网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石碑的出现,将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历史大幅提前。
近年来,磐安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完善协作机制、共推诉源治理,出台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公园、古桥、古道等“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工作意见,共同形成文化生态保护合力。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属地管理原则,县级层面出台《关于“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工作意见》,有效统筹行政和司法力量,设立“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一体化保护工作站,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有关工作推进,确保运作协调、沟通顺畅。借助司法机关力量,该县逐渐完善“磐古”保护法治宣教机制。
常态化管理中,磐安县全面整合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安、法院、检察院、文广旅体、建设等10家单位力量,建立常态沟通联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磐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协同保护,持续活化“磐古”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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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磐安;文化责任编辑:吴珂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