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字体:
—2023—
07/25
17:09:00
2023-07-25 17:09:00 来源:新华社

  2023年7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江勇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2亿余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周江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现场。(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周江勇;宣判;死缓责任编辑:孙婧宜
融媒产品
浙江宣传
惊雷剧社
群众工作室
朝闻浙江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