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8日讯(记者 蒋欣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经营主体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越持久。
近年来,浙江连续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下称“两部《条例》”),并以“条例+配套政策”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台配套政策措施40余项。
这些法规政策落实得如何?各地又有哪些特色举措?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两部《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我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两部《条例》涉及方方面面。为确保执法检查有力度、见实效,早在7月举行的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就亮明了方向和目标——全省统一部署、省市县上下联动,明确平等准入、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融资促进、要素保障、权益保障等8个方面具体检查内容,力求以执法检查推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两个“全覆盖”,使得本次执法检查兼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执法检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深入开展检查,并组织发动3232名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组未检查到的县(市、区),由当地人大常委会落实检查,实现全省全覆盖。此外,两部《条例》所涉及的26个责任部门,均对照70条重点检查清单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做到部门自查全覆盖。
《条例》执行成效如何,企业最有发言权。本次执法检查将检查环节更多地安排在走访企业、召开企业专场座谈会上,有部分问题在现场就得到协调解决。为了解企业更多的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还面向全省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最终,共有9996家企业参与。
值得关注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多年就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行一年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就及时跟进开展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并会同省工商联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一年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报告,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落地。
两部《条例》均出台于浙江企业亟需信心的时刻,每一次宣传贯彻,都是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为扩大法规知晓率、享受更多红利,近3年,省市县三级累计举办民企条例宣传贯彻活动5000余场次、中小微企业条例宣传贯彻活动2000余场次。执法检查组的调查问卷显示,超过八成企业对两部《条例》基本知道或非常了解。
省政府报告中的多个“全国率先”展现了两部《条例》的积极成效。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而在企业关心的加强融资促进方面,在全国率先建立小微企业“授权清单”“授信清单”“尽职免责清单”三张清单,推动缩短融资链条,下放贷款审批权限,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
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成为广大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根本保障。2022年,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中民营建筑业企业中标比例占到八成;全省政府采购总金额中,中小企业所占金额占比超过九成。浙江更是成为“小巨人”的成长沃土,全省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616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26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单项冠军企业189家。
全省各地也涌现出一批全国首创的特色亮点做法。杭州建成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端装备制造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从20个月缩短到75天;温州加强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推进“数据得地”机制,各类数据从相关部门直接获取,企业无需填报,做到无感评审、无感拿地;湖州创建工业碳效码,构建碳效评价体系,为企业低碳转型开方找路。
当前,我省正在推动出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也加强与立法工作衔接共享。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企业需求,如加强企业增值服务、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做到“无事不扰”等,都将在条例草案中作出创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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