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 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省“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2个团队,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日起至11月6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6日前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571—87052196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
(2个,含差额)
1.海康威视创新团队
依托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工业透平研发创新团队
依托单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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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示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