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根据《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等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近期起草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2024年4月1日起,绕城高速范围及奉化区中心城区内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年1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限行。
此前,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中明确,推进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同步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分级有序扩大限行区域,协同达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
在2024年底之前,长三角区域内所有设区的城市的中心城区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2025年底之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辖区内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2017年以来,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等城市已先行出台了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宁波北仑区、镇海区也早在2019年、2020年陆续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本次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疏堵结合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上半年,宁波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多举措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和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辆提前淘汰,包括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制定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强化超标排放监管,严格控制通行证发放,推进重点用车企业车辆管理,深化港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按标准规范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违法行为等。
特别提醒,宁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即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有意愿申领补贴的车主请抓紧在年底前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并申领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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