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2日召开。
此前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已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今年1月下旬召开。
详细内容如下。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浙江省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浙江省202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其他事项。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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