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日讯(记者 王逸群)最近,营商环境一词成为热词。一部对标一流、浙江味浓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全国目光汇聚于此。
时隔不到一周,浙江又有新动作——2月1日,《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
从研究谋划、试点先行,到全省推开,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进入质效提升新阶段。
此时发布的这份《实施意见》,背后有怎样的考量?今后,政府的服务将有哪些改变?又将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一
梳理我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时间表,不难看出背后的逻辑。
去年4月,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上,浙江提出“全面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紧扣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加快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7月,浙江印发《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衢州、杭州等7个地方开展试点。9月,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总结提炼、完善提升、复制推广衢州市、杭州市钱塘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经验,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至此,增值服务的定义也最终明确:在基本政务服务便捷化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的精准化个性化衍生服务。
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一种新的生态,是政务服务理念深层次的改变,对政务服务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变革性重塑。
服务内容自然也发生了改变。过去,政府“有什么、给什么”;现在,更多的是市场经营主体“要什么、给什么”。在服务领域上,进一步拓展涉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聚焦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等涉企服务重点领域,力求“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
为何浙江要如此大力度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是来自外部大环境的倒逼。浙江民营经济比重大,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跃。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一流的营商环境,是“稳”“进”“立”的基础。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正是浙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牵引性抓手。
另一方面是来自内部的自我加压。从“四张清单一张网”,到“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浙江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今,全国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你追我赶,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正是浙江改革的先手棋。
过去近一年里,全省上下各项改革举措势如破竹。三批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110项改革突破奖……各地各部门纷纷探索出一批改革成果。
《实施意见》的发布,不仅要将此前探索的好经验复制推广,同时也指导各地推动和完善增值化改革,更好为企业服务。
二
《实施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改革有了清晰的路径。
那么,浙江接下来具体怎么做?《实施意见》中透露出不少信号。
首先来看主要目标。2024年底前,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涉企服务事项全面集成进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和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地方特色“一类事”集成服务场景落地见效,切实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有一个关键词: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和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这是此次重点任务之一——建强服务载体。
这是一个怎样的载体?涉企事项往往多且杂,如果不熟悉流程,办事群众往往会“跑错地”或者“跑N次”。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旨在在传统涉企审批服务基础上,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要建设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服务载体,统筹整合涉企服务渠道、服务职能、服务资源、服务力量,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实现企业需求“一个口子”受理。线上,则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建设省级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推动企业办事的应用、网站、移动端等向专区整合。
另外一个关键词是“一类事”。在企业全生命周期里,除了行政审批事务的办理外,还会面临中介、金融、人才、科技、法律等问题。而“一类事”则是围绕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某个阶段或产业链特定节点的重大需求,由政府牵头,统筹集成政府侧、市场侧、社会侧各种资源,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事项。
可以说,“一类事”是对“一件事”的迭代升级,是增值化改革中的难点、突破,也是核心。通过“一类事”的高效办理,可以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在涉企服务重点领域,各地将进一步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比如金融服务领域,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事项“一揽子”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外汇等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合理运用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提供解决方案。
在人才服务领域,将推动人才认定、住房安居、子女就学、居留落户、资金补助等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推动经营主体招工、员工培训、社保办理、职称评聘、劳动纠纷解决、办理退休等服务集成优化。
三
“现在办事基本没问题了,但有了问题有时候还是不知道找哪个部门。”企业的一句调侃,反映了一个现实问题:不同部门之间业务协同、系统互通、标准统一、服务便捷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
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背后,是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因此,《实施意见》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完善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功能资源整合,打破“隐形的壁垒”,解决久而未决的“顽瘴痼疾”。
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增值化改革如何增强协同性?
先前,以湖州为试点,当地依托企业服务中心,打造了问题一个口子受理的“枢纽站”,整合12个问题反馈渠道,探索建立问题即时收集、部门动态分析、大数据智能识别等主动发现机制,又建立了分类分层办理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问题由分管市领导协调办理。当地还为每个企业都发了“企业码”。企业主只要手机扫一扫,就能查看问题“谁在负责、解决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能办结”,并进行“好差评”,以此来提高企业的满意度。
去年12月初召开的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多次提出要把高效闭环解决涉企问题,作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核心任务。
以湖州为代表的高效闭环解决涉企问题的机制,就在《实施意见》中得以体现。针对久拖未办、疑难复杂、跨部门联动等事项,强化跨部门跨层级集中会商、协同办理,推动清单管理、责任到人、限时办结。同时,加强对问题诉求数据分析研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
此外,健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机制、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也是《实施意见》的特色内容。
完善服务需求感知、前后台业务衔接、跨部门业务协同、服务跟踪评价、服务优化迭代等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业务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家、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机制,常态开展调研服务……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制定,为增值化改革“建章立制”,将保障增值事项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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