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正式施行。
什么是营商环境?《条例》总则给出权威解释: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稳预期、聚人心、兴事业的制胜法宝,也是招引人才、留住人才、集聚人才的强大磁场。
这部法规的实施,将会影响到浙江上千万户市场经营主体。
为什么要施行这部法规?《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又该怎么确保落地见效?
这部法规为何重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这句话很好理解。遵纪守法的企业不吃亏。在一个公平透明的环境里,企业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经营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越持久。
浙江在2024年省人代会通过《条例》,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顺大势。
2020年,国务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此后,全国已有26个省级行政区相继出台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浙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优等生。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公共数据、电子商务、地方金融、反不正当竞争、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营商环境领域的专项法规。
这些专项法规大多聚焦某个具体问题,浙江还需要一部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第二,是通变化。
国家层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实施3年多。这期间,也是营商环境工作变化较大的3年。
尤其是2023年5月,世界银行发布营商环境B-Ready评估体系,很多新的理念和标准,需要适度体现到立法当中。
浙江提出,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那就必须做到最好。所以在起草过程中,逐一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最新标准,并通过制度设计予以呼应。
第三,是解困局。
2023年,不少企业觉得春天应该来了,但仍感觉到了寒意。这其中有外贸订单转移、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外部原因,也有部分是因为自身经营困难,在这样一个预期不稳、信心不足的时刻,优化营商环境更有必要。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制度型开放不够、社会预期偏弱。这时候出台《条例》,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经济活力,无疑具有特殊意义。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而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条例》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基础制度和具体规则,有利于增强浙江营商环境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怎样对标世界一流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条例》的内容,也有“破”有“立”:立的是科学合理的新机制、新规则,破的是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这其中,有大量的首创做法。比如完善“个转企”支持措施,允许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使用原字号。这就避免了过去部分“百年老店”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前需要注销老字号,更尊重品牌的传承。
再比如,在全国率先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写入法规。
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浙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牵引性抓手。目前,浙江所有市县、省级新区均已挂牌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地平均梳理提出增值服务事项150项。
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政策计算器”、“一类事”服务场景等浙江特色的经验做法,都被写进《条例》。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但如何做到营商环境评价“不扰”或“少扰”呢?对此,《条例》也有规定——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将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不再单独开展对本地区的评价工作,减少层层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企业的填报负担。
同时,浙江在全国首创了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评价方法,通过数字化手段自动获取评价数据,最大程度减轻了企业填报负担,《条例》对这项创新性改革措施加以固化和提升。
像数据权益保护这样的新兴领域,《条例》也有相关规定。目前,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但相关权益不清晰、数据创新利用不充分、数据权益保护举证难等问题长期困扰数据企业。
《条例》总结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的实践经验,为数据权益登记提供了法规制度依据——市场主体对其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可以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申请权益登记。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该数据集合持有、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的初步凭证。
痛点难点如何破解
一部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要如何做好贯彻落实,让企业真正有获得感?
在1月26日《条例》通过当天,浙江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浙江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董继鸿表示,将多维立体开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同时,还将一体融合抓好贯彻实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破解营商环境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2月23日下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具体工作。会上又一次提到,要完善配套措施。
作为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条例》有些内容相对侧重于原则性的规定,有待通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作出细化、具体化的配套规定。
比如要求省政府依法组织编制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省有关部门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建设部门制定建筑工程电子档案标准等,这些清单标准,都需要有关部门细化。
“条例+配套政策”这个模式,浙江早有成功运行先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出台后,浙江就陆续推出政策措施40余项,构建了完善的政策体系。
以跟踪监督推动法规落实,也是相当重要的手段之一。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将开展法规落实情况的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改进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
到市县一级的人大,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其中相当关键,他们不仅是条例的宣传者、贯彻推动者,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者。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省纪委省监委也将围绕夯实营商环境根基、推动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完善便捷服务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健全创新支持体系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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