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柯桥区职工疗休养政策来啦!
为做好2024年绍兴柯桥区职工疗休养工作,切实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助力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通过广泛开展疗休养活动全面推进“三支队伍”建设,为柯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根据省、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柯桥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职工疗休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各类先进模范人物、技术工人,照顾因工负伤的职工。柯桥全区各级工会要切实发挥组织优势,积极扩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规模。结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品质生活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打造合适不同群体的疗休养方案和线路,让更多职工能参与疗休养活动,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疗休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疗休养地点
职工疗休养在立足本省开展疗休养活动的同时,可赴长三角(沪苏浙皖)区域、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和绍兴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要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活动助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大疗休养协作交流,坚持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相结合,鼓励支持赴市外、省外疗休养资源推介,实施疗休养职工互送、疗休养基地互联等工作,助推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进一步打响柯桥疗休养工作品牌。
三、疗休养时间
组织实施疗休养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统筹合理安排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开展疗休养活动,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延长在途时间,但需经单位同意,且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
四、疗休养组织
1.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管理,经由各单位批准,由基层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实施。各基层单位要切实按照本地、本单位招投标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疗休养承办主体的招投标工作。为便于成行,鼓励基层工会之间加强相互联系,实行跨部门、单位联合组团疗休养。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疗休养费用标准按浙江省、绍兴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具体实施。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购买额度不低于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
3.通过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等方式,引导非公规上建会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单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等积极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
4.要结合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阵地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依托“柯工缘”等工作品牌,鼓励基层企事业单位将疗休养活动与青年联谊、交友相亲活动灵活结合,提升疗休养活动的社会效益,切实发挥疗休养活动在促进人口发展、生育支持等方面的作用,服务“浙有善育”建设工作。
五、其他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要把疗休养活动与政治领航铸魂行动结合起来,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循迹溯源等活动融入职工疗休养工作中,通过参观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运史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空间等,进一步激发疗休养职工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和劳动创造热情。
2.进一步促进学习交流。要从服务中心大局的角度出发,在组织疗休养活动时向生产一线职工倾斜,让更多来自基层的技术工人和一线职工参与到疗休养活动中,更好服务全区技能生态体系建设。要积极开展报告、讲座、研讨等活动,创造同行交流、相互学习等机会。特别是我区各级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要与助力建设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交流和帮扶活动,促进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3.进一步服务职工身心健康。要从服务职工身心健康的初衷出发,全面落实职工疗休养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养生讲座、学习交流等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和行业要将疗休养活动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会特色工作结合起来,为职工开展康复理疗、心理疏导和安全讲座等活动,积极提供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和营养健康的饮食,切实帮助职工放松身心、增进健康。
4.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要从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对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投入力度,尽快启动、尽早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要做好疗休养活动的指导,积极推荐精品活动路线,统筹集中组织和灵活开展等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提供便捷服务,带动更多基层单位开展疗休养活动。
5.强化工作纪律和底线意识。要严守疗休养工作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旅游厅《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有关工作程序,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严禁在疗休养活动中指定统一承办单位或结算单位,切实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辖区内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活动进行跟踪服务、过程监督和考核评价,督促各个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疗休养活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级工会及时启动疗休养工作。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按原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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