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即日起至5月23日 金华这些区域禁飞

字体:
—2024—
04/26
00:06:09
2024-04-26 00:06:09 来源:金华发布

  为确保市政府有关重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禁飞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4年4月25日0时至5月23日0时。

  二、禁飞区域

  洞合线(兰溪及婺城段)以东,灵马线—金兰北线以南,金华市婺城区金九线—西二环路以西,宾虹西路以北合围区域;兰溪市兰江大桥以南,解放路—婺江路以西,南门大桥—马竹线以北,横山大桥—横山路—滨江路以东合围区域。

  三、禁飞事项

  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力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因执行重大飞行任务的电视传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金华市公安局同意。

  四、违规处罚

  如发现违规起飞、升空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禁飞;安全责任编辑:黄泽杭
融媒产品
浙江宣传
惊雷剧社
群众工作室
朝闻浙江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